陳修將狠心打死女友 8月宣判 30萬交保限制住居

以公益形象走紅、時任「76行者」召集人的陳修將涉殺女友,去年12月被依殺人罪嫌起訴,移審法院獲交保沒幾天又遭裁定羈押;案件審理終結,預計8月中旬宣判,陳修將昨天獲法院裁定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陳修將涉殺女友,去年12月被依殺人罪嫌起訴,昨天獲法院裁定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檔案照)
陳修將涉殺女友,去年12月被依殺人罪嫌起訴,昨天獲法院裁定以新台幣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檔案照)

陳修將懷疑22歲胡姓女友與男性友人有染,去年10月間,陳修將看到胡女滑手機,以為她與男性友人聯絡,涉嫌抓著胡女頭部往地板床鋪猛砸,造成胡女不治,彰化地方檢察署去年12月依殺人罪起訴,檢方認為陳修將無悔意,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陳修將被起訴後,移審彰化地方法院,庭審法官認為檢方蒐證齊全,被告殺人事證明確,且已無串供、滅證與逃亡之虞,裁定准予2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不過,檢方認為陳修將仍有收押理由及必要,向法院提出準抗告。

彰化地院受命法官重啟訊問程序,訊問被告陳修將後,認為涉犯傷害致死罪嫌重大、先前案件有多次未到庭紀錄,且自承與配偶關係不佳,但戶籍地在配偶娘家,加上檢察官提出新證據發現陳修將的通訊軟體遭遠端登出,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因此裁定羈押,未禁見。

彰化地院今天說明,合議庭認為本案審理終結,相關證人及物證調查完畢,已無勾串共犯、證人或滅證可能;另外,被告逃亡之虞部分,合議庭認為如以高額保釋金應可擔保被告遵期到庭,應無繼續羈押必要,因此裁定以30萬元具保停止羈押,並限制住居於被告居所地。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