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通學倫案「安全過關」 台大:確有指導不周 但未達解聘程度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被指控論文抄襲,經台灣大學審定後,國家發展研究所的碩士學位雙雙被撤銷,兩人的指導教授、前國安局長陳明通也被檢舉涉學生論文指導不周。檢舉人王鴻薇今天公布結果,指陳明通仍可安心退休。對此,台大校方表示,教評會認定陳明通確有指導不周等違失,但情節未達應解聘的程度。

至於陳明通的退休案仍正在教育部等待核處中,教育部指出,已於今天收到台大函送的學術倫理案結果公文,將據以繼續處理退休案。

前國安局長陳明通被檢舉涉學生論文指導不周,台大校方表示,教評會認定陳明通確有指導不周等違失,但情節未達應解聘的程度。(中央社資料照)
前國安局長陳明通被檢舉涉學生論文指導不周,台大校方表示,教評會認定陳明通確有指導不周等違失,但情節未達應解聘的程度。(中央社資料照)

台灣大學於5月26日召開校級教評會,並做出決議。不過校方以教師懲處案件包含個資為由,不願公開結論,只說會函復檢舉人(國民黨立委王鴻薇)。王鴻薇今天在臉書發文公布已收到結果,指陳明通「安全過關」。

台大校方今天以文字回應指出,台大依教師懲處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成立小組啟動調查及檢討陳明通的行政責任。然依教師法,離職教師除有教師法第28條、第14條第1項、第15條第1項各款情事而得以解聘外,並無其他懲處的規定。經三級教評會(所、院、校)的審議,認定陳明通確有指導不周等違失行為,但因情節尚未達應予解聘的程度,因此做出「不予解聘」的決議。

台大表示,已深刻檢討並引以為戒,努力防範各教學單位再有類似情形。台大已於6月2日教務會議中通過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等配套法規,內容包含開設學倫課程、各系所的自律共識及資訊公開,以及對於多次發生違反學倫的系所,校方將組成訪視委員會進行訪視等措施,期盼多管齊下,營造良善學倫環境。

校方並未說明教評會是否有給陳明通其他懲處。不願具名的相關人士指出,教評會有給予3項懲處,包括要求陳明通不能歸建擔任教授職、不能再申請延長服務,也不得再聘任為台大的兼任教師。由於陳明通已申請退休(教育部核處中),上述3項懲處,影響較大的是陳明通不能再回台大兼任。

陳明通的退休案目前正在教育部等待核處中,教育部今天傍晚以文字回應,指已於今天收到台大函送的學術倫理案結果公文,將據以繼續處理退休案。至於學倫案的查處結果,由台大依規定辦理。

依照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25條第1項第4款,教職員如果被停聘、解聘、不續聘,主管機關將不受理其退休申請。教育部長潘文忠日前已在立法院表示,教育部會等台大將學倫案結果報部後,再核處陳明通退休案。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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