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稱106年沒訂3M費率 北市府怒嗆混淆視聽莫此為甚

陳智菡稱2017未訂3M費率,北市府批:混淆視聽莫此為甚。(圖:郭音蘭臉書+民眾之聲【踢批批開講/眾亮集】)
陳智菡稱2017未訂3M費率,北市府批:混淆視聽莫此為甚。(圖:郭音蘭臉書+民眾之聲【踢批批開講/眾亮集】)

台智光監視器弊案延燒,台北市長蔣萬安宣布,即刻啟動解除106年柯市府簽訂的專案費率合約。曾任台北市前柯市府發言人的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昨(25日)晚則在臉書上秀出北市府警局監視器系統詳細價目表,稱「民國106年並沒有3M費率」,批北市府一直跳針費率,是「圍魏救趙」,像在護航廠商。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郭音蘭今(26日)反批,陳智菡「混淆視聽,莫此為甚」。

郭音蘭表示,陳智菡不是沒有看合約就亂講,就是看了合約之後還亂講,混淆視聽,莫此為甚。她說,協議書所規範的範圍,不是只有2017年(民國106年)一年,而是到2036年,且由柯文哲任內所簽訂,陳智菡身為前市府發言人,不應該不知情,尤其109年3M月租2200元費率正是在106年專案合約架構之下訂定,她反酸陳智菡「請先看完整份合約,再來討論。」

郭音蘭強調,「護航廠商」是非常嚴重的指控,不要說謊不打草稿,請問陳智菡「蔣萬安市長的團隊當中,誰在什麼時候護航哪個廠商?請直接指名道姓說出來」。她也抨擊柯文哲和黃珊珊,一再迴避不肯回答,請問,3M月租2200元這個費率的議價記錄到底在哪裡?也請陳智菡和黃珊珊討論一下,如何詳細而明確解釋2200元費率怎麼來的?為什麼要開警察局的專案合約?郭音蘭嗆陳智菡,在發言之前先看完整份合約,再來討論,才能就事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