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上凱道請願 總統府:尊重立院議事討論 不介入個案

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涉扁家洗錢案,被判刑1年定讞,5月11日將發監執行。陳致中父親、前總統陳水扁今天下午至總統府前向總統蔡英文請願,指《洗錢防制法》遭誤用,修法規定觸犯該法終身不得參選,是違憲中的違憲。總統府由公共事務主任高遵接下陳情書,第一時間交給總統府祕書長林佳龍,總統府表示,尊重立法院的議事與討論,不評論也不涉入司法個案。

陳水扁從台北賓館步行至總統府請願。(中央社)
陳水扁從台北賓館步行至總統府請願。(中央社)

陳水扁表示,行政院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規定涉犯洗錢防制法終身不得參選,誤解了該法的立法意旨。他指出,《洗錢防制法》的立法意旨是為了防制洗錢,不是防制參選,但今天有人誤用,說觸犯該法今後一律不得參選,這不僅無視更生保護,還違反比例原則,是違憲中的違憲。陳水扁強調自己絕非為了陳致中奔走,而是為了類似案件的所有國人,一旦在年輕時誤觸法網,就要剝奪一輩子的參政權,這是自己比較關心的,陳致中遭判刑1年,5月11日將要服刑,「我們都認了,也不得不接受。」

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表示,陳水扁下午送請願書到總統府,由公共事務室主任高遵接受請願書,並於接受請願書後,第一時間交給總統府祕書長林佳龍。

林聿禪說,陳水扁關切的相關法案已在立法院審查,總統府尊重立法院的議事與討論;而關於司法個案,總統府向來的立場是尊重司法,不評論也不涉入司法個案。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4月中旬初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於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的修法內容未達共識,相關條文均保留,仍需經朝野協商;倘若最終修法納入規範,陳致中將無法再參選,被外界評為「陳致中條款」。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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