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全國人大台籍前常委「大搞新型腐敗」 遭開除公職並沒收違法所得

大陸又傳官員落馬!因涉嫌「嚴重職務違法」遭調查的大陸全國人大台籍前常委、台盟中央常務前副主席李鉞鋒,11日被宣布開除公職,官方指他「大搞新型腐敗」,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並沒收違法所得,至於涉案金額官方未披露。

李鉞鋒遭開除公職,政治生涯宣告終結。(圖/翻攝《中國台灣網》)
李鉞鋒遭開除公職,政治生涯宣告終結。(圖/翻攝《中國台灣網》)

《人民網》報導,李鉞鋒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並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權與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私利。此外,報導指他長期投機鑽營,「大搞新型腐敗」,以放貸收息等方式大肆斂財,並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處理、工程款催收、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根據大陸官方資料顯示,現年66歲的李鉞鋒籍貫台灣桃園,生於重慶市渝中區,1976年6月參加工作,其後陸續取得重慶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EMBA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並擁有大陸「二級高級律師」資格,2001年11月加入對台機構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簡稱台盟)。而他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今年3月12日以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身分,在北京出席台盟11屆六次中常會。李鉞鋒享有中國大陸「正部級」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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