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央企公司制改制 2017年底完成
(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中國大陸央企公司制改制方案日前出爐,目標是今年底改制成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
中國大陸國務院辦公廳18日下發「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中國政府網今天公布方案全文。
上述方案明定,2017年底前,大陸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業),全部改制為按照公司法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方案明定,中央企業集團層面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由大陸國務院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批准;改制為股權多元化企業,由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按程序報大陸國務院同意後批准。
中央企業推動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明確改制方式、產權結構設置、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治理安排、勞動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項,並按照有關規定起草或修訂公司章程。
方案還明定,推動央企公司制改制,第一要加強黨(中共)對改制工作的組織領導;第二要建設現代企業制度,以推動董事會建設為重點;第三要完善市場化經營機制;第四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106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