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國家公園戶外空間嚴禁生火違法者將開罰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秘書韓志武表示,陽明山國家公園因鄰近大台北都會區,屬低海拔、進出遊客眾多的都會型國家公園,韓志武秘書特別提醒,依據《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及相關法令規定,陽明山國家公園範圍內之戶外公共空間,嚴禁有生火之違法行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查獲在國家公園內違法生火,將依法可處罰款新台幣一千五百元至三千元。

為永續保育陽明山國家公園特殊景觀、生態系統,及保存生物多樣性及文化多元性等,陽明山國家公園之戶外公共區域嚴禁生火;以往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內,曾發現之違法生火行為樣態有:在國家公園內生火烤肉、烤香腸、攜帶瓦斯罐及水壺、小煮鍋,在國家公園內煮咖啡、煮泡麵吃等違法脫序行為,經查獲即依法開罰。陽管處也呼籲,民眾如發現有人在陽明山國家公園內違法生火之行為,可立即向陽管處或就近之遊客服務中心通報,陽管處將派員取締並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