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國家公園遭倒廢棄物 3人送辦、最重處5年徒刑

從邊坡的草叢中,找到大批裝潢拆除的廢棄物,數量驚人,其中有木頭桌板、過期面膜、保健食品等,還翻找出寫有1間診所的招牌布條。

警方專案小組抽絲撥繭,找出承包診所搬遷、拆除的廢棄物清運工程,下包的兩名男子卻涉嫌將廢棄物,利用深夜分4次載往陽明山國家公園的陽金公路丟棄。

保七四大隊副大隊長謝昀叡說,「將廢棄物分4次運往陽明山國家公園丟棄,總計不法獲利新台幣45萬6千元,全案以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函送台灣士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3人不法獲利約為45萬元,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究辦。事實上,警方去(2023)年9月,也在陽明山的巴拉卡公路查獲歲謝姓男子涉嫌廢棄至少800公斤的營建廢棄物。

而查緝這類案件,除了警方不遺餘力,一開始努力巡山的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的巡查員,也功不可沒。

國家公園署陽管處秘書韓志武表示,「巡查員會針對重點,譬如比較容易停車、比較可能倒垃圾的地方,他們就會特地去查看,像巴拉卡去年就是有發現也是有倒 ,他們去巡查就會特地看,剛好就看到之後,保七總隊來一起巡查。」

警方強調,陽明山國家公園擁有台灣重要的生態及景觀資源,一定要好好愛護,如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最重可處5年徒刑、併科1500萬元罰金,呼籲民眾不要貪圖不法利益造成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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