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國小宣布因寒流停課2天 「低溫假」怎麼放?

寒流報到,氣象署發布低溫特報,預估23及24日中部以北、東北部及東部地區及金門,低溫可達10°C,北部平地甚至可能下探7°C,陽明山更有望降雪。

  • 寒流報到連4天階梯式降溫 中部以北低溫下探7℃

台北市陽明山國小21日宣布,寒假國小課後照顧班及幼兒課後留園23、24日停課,成為北市8年來第1間放低溫假的學校,隨後桃園市復興區的三光國小及高義國小也決議幼兒課後留園停課2天。

  • 陽明山國小宣布放低溫假 蔣萬安:依現行辦法各校評估

什麼情況下可以放低溫假?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風災、水災、震災、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屬停班課範圍,適用於政府各級機關及公、私立學校,並明定不同災害的停班課基準,低溫或寒流則未被納入。

不過該辦法也規範,「其他天然災害造成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必須撤離或疏散時,得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

至於未影響通勤安全的情況,公部門機關或學校也可因地制宜,同項辦法第9條指出,機關、學校首長可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停班課。台北市教育局就呼籲學校依此規定辦理,並需在決定停班課後報教育局備查。

低溫假有標準嗎?

現行法規並無規範達到特定溫度可停班課,氣象專家彭啟明在臉書指出,停班課需尊重所在地的微氣候,但仍要有個標準,例如低溫幾度會顯著對交通、維生或安全有影響,以避免各方不同意見產生。

對於低溫假的標準,台北市長蔣萬安今(22)日表示,2016年寒流來襲時,台北市部分學校因為積雪影響通勤而放低溫假。

因此,是否停課的標準仍依照《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所述,對縣市政府而言,需有影響交通或致災疑慮等狀況才可能宣布放假,而各校則有權自行評估決定。

上班族可以放低溫假嗎?

由於《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僅適用於政府機關及學校,一般公司或民營企業無法依循,但根據勞動部法令《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若勞工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或通勤必經縣市,因天災宣布停班課,勞工有權不上班。

這項法令也明定,如果勞工應雇主要求在停班日出勤,雇主除了給予當日工資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的協助。

此外,若不得不在低溫下工作,如從事營造作業、大樓外牆清洗、廣告招牌吊掛、線路檢修、農漁業、外送作業等職業,勞動部職安署也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要求雇主為勞工採取避寒措施。

放低溫假後要補班課嗎?

現行辦法沒有相關規定,但陽明山國小決議放低溫假2天後,需於29日及30日補課。

對上班族而言,勞工因天災停班時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要求勞工以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強迫勞工另行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執行其他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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