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搶客 物流超時 新北4年罰177萬

一年一度的雙11購物節,被電商業者視為「年度最大檔」,海內外電商平台出招促銷搶客,消費者樂於「撿便宜」,購物下單不手軟。(高鈞麟攝)
一年一度的雙11購物節,被電商業者視為「年度最大檔」,海內外電商平台出招促銷搶客,消費者樂於「撿便宜」,購物下單不手軟。(高鈞麟攝)

眾所矚目的雙11購物節即將來臨,電商平台強力促銷,祭出超值優惠,吸引消費者下單,預計迎來海量網購訂單。新北市勞工局統計,2021年至2024年針對物流貨運業累計開罰40件,總罰鍰達177萬元。此外,消保官提醒,網購時應三思,慎選購物平台及產品,避免遭詐騙,保護消費權益。

一年一度的雙11購物節,被電商業者視為「年度最大檔」,海內外電商平台出招促銷搶客,消費者樂於「撿便宜」,購物下單不手軟。雙11購物節不僅是電商業的旺季,物流業者同樣「疲於奔命」。

新北市勞動檢查處統計,2021年至2024年已針對物流貨運業執行489場次的專案檢查,累計開罰40件,其中以出勤紀錄未詳實記載出勤情況、加班費不足、超時工作、連續出勤逾6日未給例假等為常見違法情形,總罰鍰金額達177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針對歲末年終的物流旺季,業者不應以訂單壓力或人力不足為由,讓勞工超時工作,犧牲休假及休息權益,並應足額給付加班費。

陳瑞嘉說,勞檢處若發現雇主有違反工時、休假及休息等規定,依《勞動基準法》得各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重複違反則會加重處罰,並公布公司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雇主應適時調配人力,以免物流駕駛超時工作或過勞。

此外,近來詐騙猖獗,消保官鄭忠育提醒,消費者網購前先思考需求必要性,切勿因折扣或免運費等誘因,而衝動下單,尤其要警惕一頁式網頁,避免進入詐騙網站,另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網購有7日猶豫期,無須說明理由,不須承擔費用或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