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校規 檢舉同學談戀愛 記功+賞金
中國時報【陳文信、林志成╱台北報導】 台灣社會風氣漸開,但不合時宜的中學校規仍無奇不有!其中以限制男女交往的「禁愛令」為大宗:有學校規定男女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100公分,還有學校實施「檢舉獎勵措施」,學生只要檢舉男女交往的同學,即可記大功1支,甚至可領200元「檢舉獎金」。 除了男女交往,部分學校對學生的服儀的限制也未鬆綁。例如,新北市竹林高中規定女學生裙子短於膝蓋要受罰;新北市秀峰高中還要求學生,若氣溫未達12度以下,就只能穿制服,不能穿個人的保暖外套,加上這幾天冷鋒面襲台,讓不少學生夜間返家時冷到「皮皮剉」。 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尤美女昨天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及台灣少年權益及福利聯盟昨天舉行記者會,公布「全國過時校規」調查結果。他們指出,就連建中、北一女及台中女中等明星學校,都有箝制學生言論、情感自由等基本人全的校規;而教育部9月曾答應1個月內全面檢視校規,如今承諾卻跳票。 一名竹林中學徐姓學生透露,學校上周公布一份「學生生活輔導補充規定」,不僅限制學生的服裝儀容及生活常規,校長還在朝會上鼓勵學生「出賣朋友」,宣布舉報同學談戀愛者即可記大功、領獎金的「檢舉獎勵措施」,引發師生議論,質疑校方以金錢誘惑學生相互舉發。 秀峰高中的張同學也指出,教官、老師都要求學生通報,檢舉有男女交往的同學,這些規定恐衝擊學生或師生之間的信任關係,讓校園人際關係因此變質。此外,還有學校實施「禁愛連坐法」,基隆時雨中學就規定,不僅男女交往的學生會遭懲處,就連幫忙傳紙條或情書的同學,都會被記小過。 台少盟更披露,彰化正德高中規定男女同學在校園中距離不得小於100公分,中南部還有部分學校在教室、走廊等處裝設監視器,除了一般的防盜、維安考量,還可以用來監控學生言行,令人不知是監獄還是矯正機構。 鄭麗君要求教育部應研擬學生權利專章入法,並統一訂定「中學校規基準」,以全面保障學生權益。教育部表示,目前有20多校回報校規可能有違反憲法及人權公約的疑慮,教育部將在22日開會加以釐清,並在月底前發文請這些學校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