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口湖自救會抗議升壓站申請過程違法!縣府籲能源署撤照

圖說:雲林縣口湖鄉反變電自救會陳抗 不滿睿日光電公司在口湖鄉謝厝村興建太陽能案場升壓站,雲林縣口湖鄉反變電自救會百餘名民眾再度到縣府及議會陳抗。(記者林志郁攝)
圖說:雲林縣口湖鄉反變電自救會陳抗 不滿睿日光電公司在口湖鄉謝厝村興建太陽能案場升壓站,雲林縣口湖鄉反變電自救會百餘名民眾再度到縣府及議會陳抗。(記者林志郁攝)

雲林縣口湖鄉反變電自救會不滿睿日光電在口湖鄉謝厝村興建太陽能案場升壓站,廿八日再度到縣府、議會抗議、陳情,自救會副會長羅清水表示,業者在設置過程過程多處違法,另涉綠能弊案已被起訴,要求縣府撤銷同意函及容許使用,並控告縣府圖利;縣長張麗善表示,已行文能源署重新審查,呼籲能源署要求業者暫停施工,撤銷核發許可。

針對睿日光電再口湖設置升壓站一案,口湖鄉謝厝村民針對不滿地點鄰近淨水場,且業者在甲地開會、乙地蓋光電,隨即組成口湖鄉反變電自救會,多次到縣府、議會陳情,要求縣府廢止業者的同意函、土地容許使用。先前縣府已要求業者在未取得地方共識前先停工,未料,廿五日又有重機具進場,引起居民不滿,廿八日自救會近百人到縣府及議會陳情抗議,要求立即撤銷違法核發的地方同意函及依法追究失職官員及企業相關負責人的刑事與行政責任。

自救會副會長羅清水表示,先前業者曾向居民提告恐嚇、強制、侵入私人土地等罪,實在相當可惡,加上睿日光電另涉綠能光電弊案,已被新北地檢署起訴,自救會要求縣府應積極處理,盡快撤照。

自救會指出,業者在申請文件中,故意將新湖段108地號及鄰近土地虛報為「不利農業耕作區」,並聲稱部分土地無耕作紀錄,欺騙縣政府核發地方同意函,並藉此向經濟部能源署申請籌設許可函。縣府未對睿日光電的申請內容進行核實,放任企業違法申請通過,錯誤核准「非都容許」使用申請,他們將同步到雲林地檢署控告雲林縣政府圖利。

民進黨議員蔡孟真、張維崢、蔡永富、洪如萍、林文彬、江文登廿八日在議會也針對該案進行質詢,張麗善受訪時表示,謝厝升壓站爭議已超過兩年,她感到痛心與遺憾。公部門基於依法行政的情況下,無法及時配合民眾訴求,她真的感到很遺憾,但縣府已不遺餘力尋求各種管道做解套,包括向能源署提出重新審查、撤銷升壓站籌設許可等,希望中央能夠體恤民意,讓鄉親不用再埋鍋造飯、面對風吹日曬的辛苦。

張麗善強調,公務人員本於職責審查,皆是依法行政,無論是律師或陳情民眾,在司法沒有定讞前,都應該無罪推論,不要無限上綱或羅織罪名,希望大家能夠讓整件事回歸專業,回歸正常司法案件審理程序,由司法人員判定;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鄭峰明表示,睿日光電在口湖謝厝寮興建升壓站是由能源署核准籌設計畫書,縣府會將陳情民眾意見轉請能源署妥為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