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斗六山林地遭違法開墾 縣府開罰限期改善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雲林縣15日電)臨近八色鳥保育區的雲林縣斗六市咬狗段山林地遭非法開墾,民眾向民主進步黨立委蘇治芬陳請,要求相關單依法處理。雲林縣政府表示,已依水土保持法裁罰,並限期業者改善。

蘇治芬表示,日前接獲斗六市咬狗段地區居民投訴,指稱有大量砂石車進出,大片山林地土石遭不明人士大範圍開採,面積約有4到5公頃,要求相關單依法處理。她今天邀請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林務局及經濟部礦務局等單位到場瞭解。

蘇治芬指出,此處地形地貌變化達2至3公尺以上,未經申請外運土石明顯違反土石採取法規,且此區域臨近林內鄉湖本八色鳥保育區,可能還涉及野生動物保育法。

水保局人員表示,經查開採現場確在禁採砂石區,將進一步鑑界釐清是否有占用公有林地,並依原有山坡高度及深度核算,清查砂土是否已遭盜採外運販賣。

對此,雲林縣政府水利處長許宏博表示,此地開發行為人基於農業經營使用需求,申請農業整坡,經縣府審核同意通過,但行為人未依核准計畫施工,去年1月依違反水土保持法第33條及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5條規定裁罰,要求停止施工,並提送「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計畫」。

許宏博指出,經縣府協同水土保持服務團技師多次審核,行為人所提「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計畫」在去年6月審核通過,縣府要求行為人儘速依計畫完成改善,避免災害發生,改善期限至今年2月28日止。

許宏博表示,為確認行為人是否有違反土石採取等相關規定,昨天即邀集雲林縣政府農業處、水利處、地政處及梅林派出所等相關單位,辦理現場聯合稽查,初步稽查目前未發現土砂外運情事。(編輯:戴光育)11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