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涉採購弊案 2公務員羈押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雲林縣30日電)雲林地檢署偵辦雲林縣政府工務處人員辦理採購涉嫌舞弊案,28日執行搜索,其中王姓、余姓公務員及陳姓廠商遭雲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許姓廠商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今天表示,偵辦雲林縣政府工務處人員辦理採購涉嫌舞弊案,被告涉嫌利用辦理採購機會,向廠商收取賄賂,部分被告並透過監造人員要求承包廠商向指定供應商購買採購所需材料,再由指定供應商將購買材料款項其中一部分交付予監造人員,後由監造人員與公務員朋分或招待有女陪侍飲宴。

雲林地檢署會同雲林、嘉義、台中等調查站,28日持搜索票,分別前往工務處現任余姓、王姓公務員與前任曾姓僱員及相關廠商住處與辦公處所共34個地點執行搜索,動員約150餘名檢、調人力,由雲林縣調查站詢問36名嫌疑人與證人。

經檢察官複訊後,認為余姓、王姓公務員與曾姓前僱員及監造人員與廠商等8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收賄、行賄,以及偽造文書、背信與違反政府採購法,且有勾串共犯及滅證之虞,於昨天上午向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最後裁定王姓、余姓公務員及陳姓廠商羈押禁見,許姓廠商10萬元交保。10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