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 2017年主燈功成身退 鳳凰來儀將拆除

雲林縣府承辦2017年台灣燈會的主燈「鳳凰來儀」,目前位於斗六市人文公園作為裝置藝術,下月功成身退將拆除。(周麗蘭攝)
雲林縣府承辦2017年台灣燈會的主燈「鳳凰來儀」,目前位於斗六市人文公園作為裝置藝術,下月功成身退將拆除。(周麗蘭攝)

雲林縣府承辦2017年台灣燈會的主燈「鳳凰來儀」,目前位於斗六市人文公園作為裝置藝術,人文公園區段因正進行徵收作業,鳳凰來儀3月底就將移除,縣府地政處聯繫創作者一同參與拆除時刻。

23公尺高的「鳳凰來儀」是2017年雞年主燈,造價3000萬元,由中華電信公司贊助。縣府在燈會結束後移到人文公園,花600萬元興建水泥基礎及基樁以確保穩固,曾看過當年燈會的民眾對它印象深刻。

雲林縣府2005年向台糖公司承租5公頃土地開闢斗六人文公園,斗六市都市計畫的商業用地及住宅區土地飽和,縣府2023年10月公告該地區段徵收,開發面積約17.8公頃,規畫住宅區、農業區、公共設施用地、社會住宅。

「鳳凰來儀」作品位於地下停車場及親水公園預定地,因縣內無較大公共場域可放置,縣府開會討論決定移除作品。

地政處指出,基於尊重創作者,不希望以破壞性方法開拆,已與原創者、亦即今年台南燈會主燈創作者彭力真老師聯繫,她雖捨不得,但尊重「鳳凰來儀」完成階段性任務的事實。

雲縣府地政處科長邱冠維表示,原址要開發地下停車場必須盡快整地,「鳳凰來儀」的基礎頗穩固,需花些時間挖除,3月底就會進行開拆作業,已邀請創作者參與移除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