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槍械藥品、偽造信用卡…華女被控百餘罪 僅認1罪獲輕判

一名居住在皇后區的華裔女子,一年前因非法持有上膛武器、管制藥品、虛假證件、製造假信用卡器械和偽造信用卡,移送檢方後被控超過百餘罪;她日前僅認一項五級非法持有盜竊物品罪,被判一年的有條件釋放(Conditional Discharge 1 Year)。

警方消息,去年3月9日早6時30分,紐約市警搜查昆尼大道(Quince Avenue)交140街一處民宅,發現兩把上膛槍枝、一定數量的管制藥品、製作虛假信用卡的器械、假信用卡、以及偽造的身分證明。

警方先將一名兩歲的未成年人從現場帶離,隨後逮捕了27歲的袁月(Yuan Yue,姓名皆為音譯)、28歲的李豋登(Li Dengdeng)和34歲的陳金偉(Chen Jinwei)。

根據起訴書,警方在袁月和陳金偉的臥房中搜出數個盒子,有15盎司的氯胺酮(俗稱白粉)盒子、1萬6678元的現金、九支手機、以及多個裝有來自梅西百貨、Neiman Marcus和Bloomingales等商店消費收據的盒子,還發現了數張造假的駕照。

起訴書中說,袁月和陳金偉承認兩歲的幼童是他們的兒子,並稱兩人剛搬到警察搜查的地址;另一名被告李豋登承認他長期居住在警方搜查的住址內。

袁月移送檢方後,以二級重竊、二級非法持有器械重罪、二級非法持有盜竊物品、四級非法持有管制藥品、99項二級非法持有製造信用卡器材、以及危害兒童福利罪等超過100項罪名起訴;不過,根據法律文件,袁月被控的前述各項較嚴重罪名,均需進行DNA檢測。

袁月2月26日最後一次上庭,僅認一項五級非法持有盜竊物品罪,被判一年的有條件釋放,並支付了DNA檢測等250元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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