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聯合國國際民主日 專家:太極門案是標準該轉型正義的案件

▲響應2023年聯合國「國際民主日」線上論壇,專家學者指出,太極門案件是標準該轉型正義的案件。(記者晨曦翻攝)
▲響應2023年聯合國「國際民主日」線上論壇,專家學者指出,太極門案件是標準該轉型正義的案件。(記者晨曦翻攝)

【記者 晨曦/台北 報導】國家本來該造福人民,怎會反變成製造冤案的最大源頭?響應2023年聯合國「國際民主日」,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等民團舉辦「以良心為核心 人權為軸承 畫出民主光譜」線上論壇,國內外專家學者指出,台灣的司法體系和稅務制度已變成司法地獄,人民只有在選舉那一天才能當國家的主人?政府應承擔維護民主法治的責任,透過良心的自我覺醒與檢視,做錯了要勇敢認錯,太極門案對於民主來說是難以忍受的,太極門案件是標準該轉型正義的案件!

太極門掌門人暨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致詞表示,「人類渴望和平,但衝突卻時常發生。這是為什麼?就在於『良心』二字。當人的良心被貪、嗔、癡、慢、疑五毒所障蔽,就失去了內在的清淨,被表象所迷惑,無法做客觀與智慧的判斷。良心是與生俱來的指南針,引導我們辨別是非、真假、善惡,帶領我們找到通往愛與和平的正確道路。有了良心,我們的心就能平衡且能夠愛護世人。」

義大利《寒冬》(Bitter Winter)雜誌執行編輯馬可・萊斯賓蒂(Marco Respinti)以「太極門與我們稱之為民主的自由與責任的結合」為題發表論文表示,「民主必須不斷受到壓力測試、驗證和批評。如果民主世界想要真正實現民主,那麼它就必須不斷地進行自我良心的反省。」「自由是一個強大的工具,使人類與上帝相似。它需要受上帝啟發的良心才能被妥善使用而不被濫用。」「歷史上所有的戰爭、動亂和衝突都可以追溯到並歸咎於某個自以為像上帝或忘記上帝的統治者的傲慢。當這種情況發生時,自由與責任分開,國家間的和平立即被打破。」

萊斯賓蒂指出:「太極門師父和弟子是當民主被限制和否定、當民主沒有受到應有的批評、當民主被批評而沒有奉獻和尊重時,一個國家就會陷入深淵的活生生見證。……太極門案對於民主來說是難以忍受的,必須立即透過政治方式解決。」他希望看到台灣「自由與責任的結合,即我們所說的民主得到充分落實」。

「我真的很難想像,我們真的脫離了威權統治的時代嗎?真的已經達到了人權立國的程度了嗎?」真理大學法律系所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吳景欽表示,製造假新聞的最大源頭,就是國家!太極門案始作俑者侯寬仁就是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最佳範例,如果當初侯檢察官違反偵查不公開就馬上進行懲處,大家就會戒慎恐懼,結果卻沒有懲處。國家本來該造福人群,怎會反變成三頭吸血鬼?另外,稅務救濟像鬼打牆,不斷地輪廻,宛如無間地獄,人民變成白骨仍然繼續追下去,他指出,法務部褒揚行政執行署執行突破6000億,這個是最羞恥的事情,怎會當成是政績,大肆宣揚執行人民的財產有功給予鼓勵?9月15~17日在台北華山舉辦「No More Silence最難解的人權謎團」特展,最該來看的就是政府官員,人民哪有力量去對抗這些邪惡!在民主日的日子,希望大家覺醒,人民才是主人,政府只是僕人。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大學(Osnabrück University)駐台教授/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連福隆表示,民主就是主權在民,人民最高主權的尊嚴就是人性尊嚴,國家的權力與福利都應屬於人民。然而台灣的民主制度受到惡法影響,例如:提訴願要先繳1/3。連福隆指出,這等同替訴願設下障礙,沒有訴願權的民主是假民主,是虛設與空殼,台灣的司法體系和稅務制度已變成司法地獄,對人權和公平性構成嚴重威脅,像太極門假案已三審判定無罪無欠稅,還被政府沒收財產,冤案至今27年未平反。人民只有在選舉那一天才能當國家的主人,其它364天卻是國家的奴隸,被課徵各種稅款,沒有賦稅人權。他希望公職候選人承諾實施法稅改革,解決稅務冤案,並尊重人權、主權和尊嚴。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前法官林燦都表示,國家權力來自人民的授權,政府更應重視法治觀念,依法行政,稅捐機關依法課稅,人民對於沒有法律依據或不合理的課稅可以拒絕,也可以依法請求救濟,他指出,太極門弟子對師父的敬師禮是弟子表達對師父的敬意,依所得稅法是屬於贈與,不用繳稅,稅捐機關竟然因為檢察官的違法偵查而認定是補習班要繳稅。而太極門81年度稅案,遇到臺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調動,接手的法官應該重新很嚴謹的審查,結果法官完全不開準備庭,即進行辯論程序,且私下向國稅局調取當事人之偵查中筆錄,卻未依法提供當事人辯明,判決人民敗訴。案件上訴到最高行法院又遇到原審法官,該法官也應該依法主動申請迴避,結果法官當作沒看到,判決上訴駁回,造成同一性質的五個年度案件,出現二個完全不一樣的結果,獨判81年度綜所稅敗訴,這是沒有人可以接受的。林燦都表示,自己也當過法官,看到這個案件他就很搖頭,並指出,台灣雖是民主國家,權力也會被濫用,政府做錯了要勇敢認錯,太極門案件是標準該要轉型正義的案件!

法稅改革聯盟發起人暨仲裁人陳逸南表示,民主國家應以人權為治國軸心,政府應承擔維護民主法治的責任,透過良心的自我覺醒與檢視。對於台灣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適用時間,只侷限在1945年到1992年,他覺得很不可思議。今年7月國際人權宗教學者來台訪問,也提出台灣在轉型正義的追溯時限,導致後威權時期的人權迫害案件遭忽略的事實,尤其是指標性案例太極門人權迫害案件,加害者還年年升官,因此國際學者大聲疾呼,政府應正視這個問題,迅速解決,否則會讓侵害人權的事實被排除在外,就好像地雷一直留在戰場上一樣。陳逸南引用2005年出版的《二十世紀台灣民主大事寫真》一書中的話:「我們要活得有尊嚴,台灣漫長的大黑暗時代已經過去,民權民主腳步剛剛邁出。」期盼對於後威權時期發生的太極門冤案有得到補救的機會,早日還給受害者的清白與人性尊嚴。

前新北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信杰記帳士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以言論自由與宗教自由檢視台灣是否有真民主?他表示,政府官員對於民眾的批評,動輒以不惜提告來恫嚇人民,還用納稅人的錢來支付相關的訴訟費用,媒體還為犯錯的政府給予充足的辯護,完全喪失了監督執政黨為優先的職責,如此台灣有真正的言論自由?另外,政府27年來還不斷以宗教掃黑的名義與莫須有的稅務來打壓走遍世界五大洲、宣揚優質文化、為台灣發光發熱的太極門,行政執行署和國稅局承辦官員還因違法強行拍賣太極門修行聖地而爽領獎金,他質疑台灣真的是一個宗教自由的國度嗎?如果執政黨的轉型正義是玩真的,就應該還太極門清白。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台灣總會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律師黃麗蓉表示,2020年919竹北事件警察違反《刑事訴訟法》、未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依法盤查,黃姓志工媽媽牌子上寫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太極門案件你到底領了多少獎金?10萬?100萬?1000萬?趕快吐出來!」案件經法院認定公務人員領了多少獎金,是可受公評的事,不起訴處分書也認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所屬的行政執行處確實有執行績效獎勵金發給要點,行政執行官是否公正地執行,也是可受公評的事。

黃麗蓉分析竹北事件的時序:事件發生當天提告黃姓志工媽媽的執行官李貴芬晚上8點51分才做完筆錄,傍晚6點12分警察卻早就先把黃姓志工媽媽帶到派出所,等到9點警察才用有人提告的名義以現行犯名義逮捕黃姓志工媽媽?黃麗蓉質疑,李貴芬會事先知道黃姓志工媽媽會去那裡嗎?還是刻意要欺負小老百姓,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表達?相對於2019年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慈福派出所副所長鍾慶君因處理行車糾紛,竟把被害人移送法辦,法院認定犯有公務員假借職務上的權力,故意剝奪他人行動自由與偽造文書罪,而且還懂法玩法,於是給他降一級改敘。919竹北事件相關犯罪公務員竟沒有一個人受到任何的懲處,在民主自由的台灣顯得格外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