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打開鳥籠,你要公投反同 不當黨產 還是年金案?

確定憲改與兩岸敏感議題不入公投法之後,國民黨立院黨團加碼鬆綁,不但支持公投投票年齡門檻降低到十八歲,更主張降低公投過關門檻到五分之一領票之簡單多數決,比民進黨主張的四分之一還要低。不論藍綠版本,公投法降低門檻如無意外,應該在今(12)日完成三讀。被譏評為「鳥籠」的公投法一旦打開鳥籠,會出現什麼景況?親民黨在表態支持修正公投法同時,提出「莫讓公投變暴投」的警示,顯得如此微弱,但或許,這正是台灣民主崩壞前的預言,留下註記,以待來者證。

靜坐禁食施壓下的立法,不可能周延

就像國會席次減半的修憲案,當年在林義雄於立法院靜坐施壓後完成修憲,實施十三年後,朝野政黨重提憲改議題,「票票等值」成為重新思考增加立委席次的包裝,立法院並未因為立委席次減半而更好是不爭事實,唯一聊可安慰的是,看不出有更壞;對比林義雄反覆靜坐,終至核四停建、復建到封存,「非核家園」的目標儘管還訂在不算太遙遠的二0二五,但「廢核」幾幾乎快成為台灣無可挑戰的政治正確,會不會更壞?或許不必急於此時定論,不過,日日無藍天的霧霾,已經因為霧霾而引發的民怨和選情危機,大概也很難講沒有核四的明天會更好。

「人民做主基金會」在上周末繞行總統府三天後,行動暫時落幕,但聲言若不限期通過,還會持續抗爭,當然包括規畫中的林義雄無限期禁食。距離年底的限期還有半個多月,朝野各黨顯然沒有心思與力氣與林義雄「爭辯」─只要不碰憲改與兩岸,愛怎麼改就怎麼改。日日有公投、月月有公投、案案都公投,只要沒飛彈,不被國際再鄙夷為麻煩製造者,民主喧囂的台灣都還能承受。不過,到底會多喧囂?多混亂?還是不能不預為推演,做好心理準備。

20171211-親民黨立院黨團上午召開「別讓公投變暴投」記者會,親民黨委員李鴻鈞(左)、周陳秀霞(右)出席。(蘇仲泓攝)
20171211-親民黨立院黨團上午召開「別讓公投變暴投」記者會,親民黨委員李鴻鈞(左)、周陳秀霞(右)出席。(蘇仲泓攝)

親民黨立院黨團上午召開「別讓公投變暴投」記者會,親民黨委員李鴻鈞(左)、周陳秀霞(右)出席。(蘇仲泓攝)

降低門檻,不會成為保護台灣的「無聲原子彈」

首先,公投法不是萬靈丹,更不是「人民做主」的唯一象徵,當然,公投也不是民主的唯一等號。人民做主基金會執行長劉明新強調,他們要的是「可以公投的公投法」,讓人民盡快實踐、學習,藉此深化民主意識,落實主權在民,「未來若有強國想要併吞、出賣台灣,公投法將會是『無聲的原子彈』,是保護自己的防衛武器。」說來十分激動人心,但是,台灣國際處境特殊,兩岸關係複雜而微妙,不需要政治學理即可確信,公投法降低門檻絕對不是保衛台灣的原子彈,中共戰機三天兩頭在我防空識別區進出,豈是公投法能擋?

公投法扮演不了兩岸之間「無聲的原子彈」,倒非常可能成為台灣內部政治紛亂的「搗彈」,或者煙霧彈或空包彈,炸不傷自己也多少有損元氣。親民黨在公投法即將完成三讀的前夕,提出三點呼籲值得朝野深思:第一,第一、「公投不應成輔選工具」,讓公投案純粹成為選票表態的提案,這一點在扁政府八年,台灣已經遍嘗箇中滋味,公投綁大選就是民進黨的利器,最後,國民黨也反綁之,投門檻降低後,算不準二0一八與二0二0大選,會有多少公投案橫空出世,這對正常的選舉當然不利。

第二、「行政院不應有公投發動權」,否則將變成行政院長逼宮總統的工具。公投變計是為彌補代議制度之不足,而非擴大行政權或逾越立法權而代之,親民黨設想若讓沒有民意基礎的行政院擁有公投發動權,萬一行政院發動公投以「逼宮」,必將造成政局不穩。此一設想此刻看不存在,賴清德縱有天大的膽子大概也不逼宮蔡英文,民進黨全面執政新系、英系再有心結大概也不會用公投搞內鬥,不過,相關條文若三讀立法,那就是給了府院惡鬥的「制度化空間」,不要說不可能,台灣是個奇蹟島,什麼怪事都可能發生,即使府院不鬥,行政、立法兩院就著法案互搞公投,也夠嗆了。

20171211-國民黨書記長林為洲、副書記長吳志揚下午召開「體現直接民權 鬆綁公投5訴求」記者會。(蘇仲泓攝)
20171211-國民黨書記長林為洲、副書記長吳志揚下午召開「體現直接民權 鬆綁公投5訴求」記者會。(蘇仲泓攝)

國民黨書記長林為洲、副書記長吳志揚下午召開「體現直接民權 鬆綁公投5訴求」記者會。(蘇仲泓攝)

案案複決,少數決定多數,不是直接民主的真意

第三,「公投連署成案及通過門檻應適度下修,但不能讓少數綁架多數。」目前各黨提出的下修門檻案幅度各有不同,親民黨最高,民進黨次之,國民黨最低,「人民做主基金會」主張不能比審查會版本高,即選舉人數的四分之一,親民黨總召李鴻鈞認為,讓四分之一的人決定四分之三的人的未來,將使虫投成為導致民主崩壞,甚至發生「希特勒式獨裁」在台灣上演,先不論希特勒會不會在台灣重生,僅僅看選罷法降低罷免門檻後的第一例,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很可能在這個周末就被遠低於他的得票數的反對者罷免,就知道「少數決定多數」的不合理。

公投為了彌補代議制之不足,不是為了讓少數否決多數。罷免一席立委或許對多數人無感,設想未來立法院通過任何法案政策,只要少數人不滿而又有足夠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的動員力,會不會落入案案「複決」(公投)、少數否決多數的情境?國民黨團幹事長林為洲就直言,「勞基法就適用。」如果勞基法適用,已經三讀但尚未實施的公教年金改革方案,不也等同適用?同樣的,已經三讀並經監察院聲請釋憲但還不知司法院受理與否的不當黨產處理條例與黨產會組織條例,豈不也可適用一下?反同團體若無視大法官釋憲,也要提出公投反同婚,又該如何?或者,在限時不得再公投的離島博弈公投未來又重新啟動呢…?

林義雄和「人民做主基金會」一門心思只在「可以公投的公投法」,不過,在潘朵拉的盒子打開前,不能不再次提醒:這就是我們要的公投嗎?當群魔亂舞的時候,是林義雄還是蔡英文總統要「負起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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