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為電賭國本─「經濟部農業局」的光電加值論

扶正的農業部長陳駿季說,「以農為本、光電加值」是農業部的基本立場,這種說法狀似無誤,但卻讓人擔心稍有不慎,堂堂農業部就會變成「經濟部農業局」,從過去經驗看,農業部有沒有「腰桿」倒是真讓人擔心。

陳駿季是原農業部長陳吉仲辭職後的代理部長,由於過去農地種電引發許多爭議與批評,在新內閣人事公布的記者會上面對外界的詢問,陳駿季說,整個光電政策,是各部會非常重要的政策,農業部未來會在生態平衡下推動光電政策,「以農為本、光電加值」,這個政策是絕對不會變的。

陳駿季的這番話與政策宣示,四平八穩、面面俱到,但對這種「刀切豆腐兩面光」的官話,只要對過去幾年台灣的光電種電有了解的人,看到這句話,大概都會感到「驚駭」:何時光電竟然可成為農業部的基本立場?

除了屋頂光電外,光電種電第一個基本條件就是要土地,否則無從「種」起;那些土地可種電那些不行,農業部(或其前身農委會)的核准權是關鍵。無論是要在農地、山林地(山坡地)、溼地、河灘….等地方種電,都需要農業部核准,農業扮演的是把關者的角色。

但這個把關者實在難謂盡責,外界看到的是良田種電,連著名的池上或官田水雉保護區的良田都差點拿去種電;溼地也種電,眾多水鳥聚集生活的嘉義鰲鼓溼地也種電,連國外鳥友看了都痛心痛責;其它如彰化的河灘地、海灘、屏東的平地造林地、高雄的山坡地、桃園的埤塘、漁塭潟湖、各河川的水庫……,都蓋上光電板。

而這裡面,有許多土地是不該用來種電─砍伐樹林、填平埤塘、破壞候鳥棲地、打壞海岸生態,只為了種電,這裡面農政單位該負多少責任?

雖然農業部儼然還是擺出「農業守護者」的姿態,三不五時重申「農地開發光電不得農業生產環境」、強調只有「低地力」才能種電,但外界還是看到良田種電,更別提被認定是「低地力」可釋出可種電的農地一直增加,而且可「配合需求」調整。

在這整個過程中,農業單位或許也有難為與值得「同情」之處。農委會時代曾經緊縮種電申請的規定,剎時讓申請案大減;但種電是「政治需求」極高的項目,一來政策要增加光電,二來政客為了利益也要光電,想想台南的那「88槍」就可看出。最離譜的是有光電業者在公開場合中,直接向行政院長官「告狀」,指責農業單位是種電的干擾者。

一個案例可很清楚看出農政單位在整個結構中的角色:為了達成更高的光電裝置容量目標,去年6月、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召集內政部、經濟部及農委會等相關單位開會決議,要釋出更多土地種電,方式則是將草擬「農光共存」方案,先由農委會盤點低地力農地、非養殖生產區長期棄養漁塭等「綠能發展區」,準備大規模開發光電。而有了指示、有了政策,彰化馬上釋出數百公頃的低地力農地種電。

事實上,不論是專家或是農民的反應都可看出,蔡政府這種「遍地開花」、大躍進式的種電,對台灣農業與生態環境的破壞與影響鉅大,但顯然各部會「服從政策」的性格遠超越專業、更別提幾分骨氣了。

因此,當看到陳駿季說出農業部的基本立場是:「以農為本、光電加值」時,依照過去幾年農業部門的表現看,「以農為本」是虛言、是官話,不必太理會,真正重點與落實處在「光電加值」,畢竟,光電竟然成為農業部的基本立場,已經是匪夷所思、但也道盡本心。

未來農業部是否會為光電業者申請長開綠燈,自甘為「經濟部農業局」,且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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