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選商門票戰1】遊戲規則大勢底定 沃旭與台灣伊比電力盼速戰速決

在經濟部能源署召開3次說明會後,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二期(3-2期)的選商規則、機制,如無意外,可望在11月底前出爐。(海能風電提供)
在經濟部能源署召開3次說明會後,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二期(3-2期)的選商規則、機制,如無意外,可望在11月底前出爐。(海能風電提供)

在11月10日結束第二次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二期機制規劃草案說明會議後,經濟部迅速整合各界的意見,於11月17日再度召開第三次說明會。業界普遍認為,這將是最後一次的說明會;接下來,經濟部能源署極有可能在11月底前,正式公告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二期(3-2期)的選商規則、機制。

依照經濟部規畫,3-2期釋出容量為3GW,由於3-1期未簽約容量665MW也將併到3-2期,所以最高釋出量約3.6GW。依照經濟部目前的規劃,選商第一名將可獲配900MW,第二名將可獲配700MW,其餘的三到五名則可獲配500MW。除此之外,為鼓勵綠電交易,獲配容量的開發商若檢附與兩家以上集團簽訂之購電合作意向書(LOI),且每家集團之夠電容量不低於100MW,將可額外獲配最多100MW的容量。

一如外界的預期,11月17日,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再度對離岸風電開發商釋出善意,將總分從115分提高至120分,並針對各項目的得分配比進行微調,除新增「單樁式水下基礎」項目;並且調整「工程設計服務」「主要施工船舶海事工程服務」「風場主要設施運維技術服務」等項目配分,希望藉此提高開發商參與選商的意願。

事實上,從沃旭能源(Orsted)出席者當場表示:「產業關聯計畫書的撰寫說明能否盡快出來,感覺現在就要馬上開始準備了。」明顯讓人感受到,在3-1期選商缺席的沃旭,似乎已經摩拳擦掌,準備強勢回歸3-2期選商了!

同樣對3-2期選商展現積極態度的還有西班牙的伊比德羅拉電力集團(Iberdrola)旗下的台灣伊比電力,在第三次說明會結束之後,隨即發出新聞稿呼籲「選商制度盡快定案有利於風場規劃,強化投資信心。」台灣伊比電力總經理劉忠祐並進一步表示:「伊比電力大中部風場甫於7月26日通過環評初審,已取得明年選商的入場卷;果豐離岸風場亦如火如荼地正為第二次環評做準備。台灣伊比電力參與區塊開發二期選商,勢在必行。

此外,伊比電力亦進一步提出,區塊開發一期的座標圖以及併網上岸點,以及區塊開發二期的產業關聯計畫書等資料於2023年底前公布,以利開發單位提供更精準、完善的風場規劃。

業者表示,經過三次說明會的溝通後,選商的規則差不多定案了,未來在大幅更動的可能性不高,11月17日出席並發言的開發商,包括沃旭、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韋能能源(Vena Energy)、風睿能源(SRE)、德能英華威(Enervest)、台灣伊比電力、台亞風能等,基本上都是3-2期有可能參與選商的開發商。

話雖如此,除了沃旭與台灣伊比電力因為較不需要透過專案融資的方式籌措風場建置資金,故認為備標期不需要太長之外,多數開發商都希望能源署能夠延長備標的時程、期間,最好有整整5個月的時間。對此,CIP表示,這主要是考量到目前大多數離岸風電供應商的心力都在處理3-1期的合約,此時此刻若要談3-2期的供應量能、產品繳交期程等的細部討論,供應商根本沒有時間跟開發商討論,可能要等到明年1月或2月才有機會處理、討論。

CIP的論述雖合理,但根據側面了解,能源署因為有時間方面的壓力,故備標的時程延到4月中旬,大概就是能源署能夠接受的底線了。換句話說,想要參與3-2期的開發商得加緊腳步,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順利參與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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