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颱風天硬要去觀浪 海委會:最重罰25萬元
強烈颱風「凱米」颱風襲台,為避免民眾至海邊觀浪,或從事水上活動等危安行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加強岸際巡查,對警告三次不聽勸離民眾,依《災害防救法》開單舉發,可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之罰鍰。海洋委員會管碧玲主委今(7/25)表示,海巡要堅定執法,促使人民守法。開單是為了保護人民的安全,執法的目的就是要做到可以遏阻違法,人民知道會被開單,才會警惕守法。
颱風凱米襲台,但仍有少數民眾跑到海邊觀浪、戲水,海巡署表示,海巡人員會以大聲公、哨子或車上廣播器等設備,執行勸離等工作,並依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六次工作會報決議,對警告三次不聽勸離民眾,依《災害防救法》第30及55條規定,開單舉發,依法可裁罰新臺幣5萬至25萬元之罰鍰。
對於屢勸不聽的民眾,造成自身危險,以及執法上的挑戰,管碧玲強調,海巡要堅定執法,促使人民守法。開單是為了保護人民的安全,執法的目的就是要做到可以遏阻違法,人民知道會被開單,才會警惕守法。
管碧玲並呼籲各地方政府積極配合海巡署執法,將海巡署舉發的違法行為,迅速裁處,落實災防法的規定,保護人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