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過敏「有殼海鮮」穩居大魔王 「這食物」孩童過敏激增

本土食物過敏大調查,「有殼海鮮」穩居大魔王。(示意圖:MotionElements)
本土食物過敏大調查,「有殼海鮮」穩居大魔王。(示意圖:MotionElements)

台灣本土食物過敏大調查結果出爐!「有殼海鮮」穩居國人過敏原「大魔王」,值得注意的是「花生」分別高居國小學童過敏第二位,以及國中學生、成人的過敏食物第三位。醫界發現,食物過敏者越來越多,食藥署則提醒國內業者,必須依規定標示過敏原相關醒語,違者可依食安法開罰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

林口長庚醫院兒童過敏氣喘風溼科主任蘇冠文表示,國人4-18歲以及成人的食物過敏盛行率,分別從2004年的7.7%、6.4%,上升到2017年的10.4%、12.5%,顯示食物過敏者越來越多,此外也發現,年齡越小者對花生、堅果過敏的人越來越多,打破過去認為在國外出生長大者才容易對花生、堅果嚴重過敏的迷思,越來越多台灣本土、沒有出過國的孩子也對花生過敏。

林口長庚針對逾萬人進行的台灣食物過敏大調查結果顯示,國小學童過敏排行榜前三名為:有殼海鮮、花生、雞蛋;國中學生及成人過敏前三名相同,分別為:有殼海鮮、魚、花生。國中學生過敏食物四、五名分別是雞蛋、牛奶。成年人過敏食物四、五名則是水果、牛奶。至於為何全球過敏人口都在增加?雖然還沒有公認答案,但已認為和基因無關,主要應該跟環境有關。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食藥署目前訂定有「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市售包裝產品只要含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之穀物、大豆、魚類等及其製品,以及使用亞硫酸鹽類等終產品其二氧化硫殘留量每公斤10毫克以上者,均須在產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相關醒語資訊,違者可以開罰。業者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標示不實則開罰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食藥署也提醒,有過敏體質的民眾一定要選擇有完整包裝、內容物名稱及過敏原醒語資訊標示清楚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