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禁一次性塑膠杯 9月全臺上路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環境部111年起推動限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目前已有21縣市飲料店不提供一次性塑膠飲料杯,今年9月起,全國都不能提供,估算每年可減少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後續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希望大家逐步養成循環杯使用風氣。
借用循環杯 減少垃圾享折扣
環境部表示,「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於1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藉由自備飲料杯享5元優惠,以及連鎖速食店業、連鎖便利商店免費借用「循環杯」服務等措施,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預計每年約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將改以提供其他材質、民眾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
環境部表示,去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業計有15個連鎖品牌業者,提供實際門市數1763家約19萬8千杯循環杯借用服務,占總門市數12%;另依據業者提供的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自備率成長2.8倍,達成政策引導習慣改變目的。
環境部表示,後續除持續推動循環杯租借體系外,也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使未接觸過循環杯的民眾也能體驗循環杯借用服務,並逐步養成循環杯使用風氣;呼籲民眾,購買飲料時,盡量自備環保杯,如忘了帶,也可借用循環杯,除減少垃圾產生,還可享受一定的折扣。
目前已有21縣市飲料店不提供一次性塑膠飲料杯,9月起,全國都不能提供。(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