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澳洲龍蝦 漁業署不鼓勵
基漁會據漁業署函表示,我漁業署為防止核准進口的澳洲龍蝦因經濟因素而導致生態環保問題,除嚴格落實管理外,也責成各區漁政機關加強督導管理,以維產經環保平衡。 漁業署說明,因四脊滑螯蝦(俗稱澳洲龍蝦)為外來種,雖經專家評估目前並無嚴重危害生態環境,惟為兼顧國內產業發展及維護生態環境,漁業署於去年三月二十五日召開會議,規範「澳洲螯蝦繁養殖場防逃設施及現場作業原則」並函送各地方政府,以加強清查及輔導所轄四脊滑螯蝦養殖場加強防逃設施。 同時委託學術單位調查國內四脊滑螯蝦養殖場,提供各地方政府作為今年度清查、輔導及納管,且舉辦養殖業者設置防逃設施之教育訓練,以協助業者加強自主防逃管理能力,另外持續委託學者追蹤調查國內四脊滑螯蝦於野外族群分布及對自然生態之影響,並每年檢討產業發展及生態環境之影響。 漁業署強調,雖然四脊滑螯蝦現在屬於准許輸入物種,但不鼓勵養殖業者隨熱潮一窩蜂跟進養殖,且養殖四脊滑螯蝦時應注意落實設置防逃設施及養殖環境管理,以免造成養殖蝦隻逃逸或爆發病害,影響環境自然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