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槍擊案二審宣判 主謀、槍手獲減刑

網紅「館長」陳之漢當街遭槍擊案今天(16日)二審宣判,一審時新北地院判槍手劉丞浩16年,規劃槍擊案的寶和會幹部施俊吉18年6個月,上訴後,高院今均減刑,改判劉承浩15年6月、施俊吉16年徒刑,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兩年前竹聯幫寶和會策劃館長槍擊案,穿著白色上衣,理小平頭的就是主嫌寶和會組長施俊吉,一旁被告則是槍手劉丞浩。館長陳之漢:「(2020.8)希望大家,如果這一次我不幸死了話,請大家要傳承我的精神。」

館長疑似擋人財路,遭到幕後主使者找上寶和會,在自身經營的健身房前被近距離開3槍。法官認為,施俊吉以25萬元為代價,指揮槍手劉丞浩開槍,還付安家費協助選律師,一審依殺人未遂等罪,判他18年6個月徒刑,高院二審改判16年,而多次勘查地形伏擊館長的槍手,從一審16年徒刑,改判15年6個月,兩人刑度都減輕。

高院:「被告施俊吉與劉丞浩並未能就。寶和會如何受託槍擊的部分進行交代,也沒有跟被害人成立和解,北院審酌量刑上原審已經對被告二人,審酌全盤的情節與予適當的量刑。」寶和會策劃槍擊館長,從犯案前多次聚會,到槍手自首投案,更假稱犯案動機,誤導檢警追查,法官認為他們惡性重大,毫無悔意。

施俊吉、劉承浩要再上訴嗎。案發後兩年施俊吉主嫌跟槍手劉丞浩始終保持沉默,法官認為寶和會是因為不明原因執行槍擊陳之漢任務,也就是說確實有幕後教唆者,還沒有完全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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