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RBC遲未改善 新壽董座魏寶生遭罰減薪3成

新壽RBC未達法定最低標準,財務未能有效改善,金管會開罰。(圖:資料照)
新壽RBC未達法定最低標準,財務未能有效改善,金管會開罰。(圖:資料照)

新壽資本適足率(RBC)一直未能達到法定標準200%,金管會今天(23日)開罰,限制新光金、新壽與利害關係人的授信或其他交易,且1個月內應提出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同時,新壽董事長魏寶生遭罰減薪三成、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被處罰減薪五成,為期1年。

新光金子公司新壽去年6月、12月的資本適足率(RBC)都沒有達到法定最低標準,金管會去年已要求新光金須對新壽增資,也發函要求新光金依法提出增資計畫與明確時程。但是,新光金遲遲未能達標。

金管會認為新光金與新壽未積極回應主管機關要求,保險局及銀行局23日聯手開鍘,限制新壽不得新增與利害關係人授信或其他交易,新壽須調降董事長魏寶生今年度所有薪酬的三成。新光金董事長陳淮舟未善盡職責,金管會要求調降薪酬五成。兩人的降薪均為期1年。這是首度因子公司增資不力,金控遭金管會開罰。

保險局要求新壽1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新壽在合理期間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的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新光金則須在2個月內,提報具體、完整且可使新壽於合理期間資本適足率符合法令規定之增資、財務或業務改善計畫。(張佳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