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控攀附孫力軍團伙 私藏彈藥高官被開除黨籍

(中央社台北6日電)遼寧省紀委監委5日發布消息稱,遼寧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劉樂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他是地方公安系統中,首個被官方提及攀附「孫力軍政治團伙」而落馬的官員,他還被控私藏彈藥。

據中國媒體政知見報導,孫力軍原是中國公安部副部長,2020年因受賄和非法囤積、持有槍支罪被起訴,並且在中共20大前夕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雖然不少官員也因孫案受牽連,但劉樂國卻是首個被黨中央認證「孫力軍政治團伙」的官員。

遼寧省紀委監委羅列他的罪名另包括,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藉幹部選拔任用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規經商辦企業,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以他人名義購買福利房。

另違規要求企業提供辦案車輛;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違規私存涉密材料;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私藏彈藥」。

當局還指控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程款撥付、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劉樂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18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依法決定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待遇;收繳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政知見報導說,目前孫力軍政治團伙已有6人經一審宣判,分別是孫力軍斂財人民幣(下同)6億4600萬元(約新台幣28億元),因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死緩。

原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斂財1億1700萬元,因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被判死緩,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

其他還包括原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王立科斂財逾4億400萬元,原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局長龔道安斂財7343萬餘元,原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鄧恢林斂財4267萬餘元,原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劉新雲斂財1333萬餘元。

上述人等皆因受賄收賄等罪,被判有期徒刑14及15年,或死緩後經減刑為無期徒刑。(編輯:曹宇帆/唐佩君)11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