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過基本法23條「悲哀的歷史時刻」 綠委嚴正抗議籲港府立即撤回

[FTNN新聞網]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香港立法會日前三讀通過《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及基本法23條立法,其中只要使用、刊印、出售、分發、展示、複製具「煽動意圖」的圖像、文字、刊物,即便無法證明有確切意圖,亦可起訴定罪,最高可以處監禁10年。對此,民進黨立委洪申翰、黃捷、沈伯洋與香港政治漫畫家vawongsir、香港本土歷史民間學者徐承恩、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今(22)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表達嚴正抗議,要求港府立即撤回23條立法。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黃捷、沈伯洋對基本法23條立法表達嚴正抗議。(圖/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黃捷、沈伯洋對基本法23條立法表達嚴正抗議。(圖/洪申翰辦公室提供)

洪申翰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就是踩到讓港人感受到「香港已經不再是香港」的那條底線。港人20幾年來都在抵抗基本法23條立法,而中共和港府其實不需要23條,就已經能達成對異議人士進行大抓捕的目的,之所以快速通過立法,不是不顧觀感,而是中共和港府企圖徹底粉碎香港人對民主自由的希望。

黃捷指出,基本法23條通過,讓香港的民主屍骨無存、灰飛煙滅。整部條例中最有問題的有三點,「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境外干預」及「禁止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組織在特區運作」,將來無論是文字、圖像或是集會,只要有任何作為被視為具有藐視或煽動,就可以起訴定罪,如果尋求海外協助,可能會再被冠上外部干預,而且法官如果同意,可授權警方在調查或羈押階段,限制嫌犯不得諮詢某名或某些律師。

「香港23條惡法通過,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悲哀的歷史時刻」。沈伯洋直言,這比國安法更嚴重,因為境外勢力和國家機密的範圍,變得更擴張了,更把「使用電腦」這個部分也放進去。也就是說,如果有使用任何來自香港的服務,都有可能被認定,是因為使用電腦而去顛覆中國的國家政權。沈伯洋呼籲,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我們要重視人權,台灣自稱亞洲民主燈塔,應要有更多實際作為,這也是作為立委的責任。

香港知名政治漫畫家vawongsir提到,國安法已經讓很多藝術家離開香港,原本今天還有很多港人藝術家想來表達自己對基本法23條的想法,但他們最後都因為擔心香港家人的安全,或怕被打壓,而無法加入這場記者會。2003年,香港有50萬人上街,反對23條立法,今天在香港的香港人,只是敢怒不敢言,自己身處在自由國度,更加要為他們發聲。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認為,23條扼殺了港人的言論自由、集會權利和結社自由,進一步侵犯人權。目前要在香港公開示威或表達異議,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甚至幾乎全部條文都有域外效力,不僅港人,包括台灣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犯這些罪,都可能受惡法長臂管轄。另外,他也向台灣年輕人跟學生喊話。面對中國這個極權,不能相信它的謊言,也不能相信主張與極權妥協、背棄承諾、背離自由價值的政客。

香港本土歷史民間學者徐承恩則提出四點呼籲。首先,台灣在內的自由民主國家,都應團結一致,譴責中國及香港傀儡政權以《國安法》和《廿三條》侵害香港人權的暴政;第二,理解中國違背給予香港「高度自治」的承諾,已經觸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關於內部自決權的規定,並因此失去擁有香港主權的正當權利,國際社會應該主張香港主權未定,並支持香港人自決前途的決定。

第三,自由民主國家必須廢除與香港或中國簽訂的引渡協議,並重新審視與香港和中國的政經關係,阻止這兩個威權政體從自由民主國家取得資源;最後,呼籲自由民主國家須以實際行動,支援在逆境中負隅頑抗的香港朋友們,並給予尋求政治庇護者穩固的居留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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