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條立法 陸委會:臺資銀行與NGO應留意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香港於今年3月份施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陸委會今(28)日發布諮詢委員會議對此事的討論內容。陸委會表示,部分委員認為,臺港人員往來頻密,針對香港國安法規可能風險,陸委會已多次提醒國人注意;建議後續可加強提醒我在港臺資銀行注意可能的政治、經濟風險,且該條例訂有「境外勢力」、「境外政治性組織」相關罪行,臺灣的非政府組織也應審慎留意。

陸委會今日指出,陸委會日前舉行諮詢委員會議,學者引言指出,香港依據基本法第23條,於今年3月間制訂實施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繼2020年「港版國安法」後,為香港設下更為全面的國安法制。「條例」中許多罪名是在香港既有法規的基礎上修改擴張而成,雖宣稱「尊重和保障人權」,然卻充斥限縮自由的條文,賦予行政部門更寬泛的執法權力,增設更多不利被告的司法程序。

陸委會說明,部分委員觀察,在國安法規框限下,香港自由人權備受制約。近來已有香港律師鄒幸彤及其母、舅等人在臉書發表隱喻「六四」文章,以及港人公開高呼「平反六四」、穿著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上衣,遭以「條例」煽動意圖罪行拘捕、檢控;復以近期香港終審法院再有3名外籍非常任法官辭職,凡此均顯示香港情勢的持續緊縮,並影響國際社會對香港形象的觀感。

陸委會表示,另有部分委員認為,臺港人員往來頻密,針對香港國安法規可能風險,陸委會已多次提醒國人注意,建議後續可加強提醒我在港臺資銀行注意可能的政治、經濟風險。另「條例」中有關「境外勢力」、「境外政治性組織」之罪行,意在削弱香港公民社會對外連結,我NGO組織也應審慎留意。

陸委會說,在當前情勢下,部分委員提及,我政府駐港機構在港持續運作,除了對在港經商、求學、旅遊的國人具穩定信心作用,更重要的是提供民眾急難救助等服務;另政府也應持續密注情勢,通盤審視「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以利動態因應。此外,面對香港收緊社會管控,我政府應持續歡迎港澳旅客、港澳學生、港澳人才來臺,並協助港人在臺居留定居,及持續提供人道援助,讓民主自由得以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