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告誹謗 周玉蔻已繳5萬罰金免關

名嘴周玉蔻因影射前總統馬英九收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被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定讞。台北地檢署今天表示周女25日已向執行科檢察官繳5萬元罰金。

(中央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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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今天在臉書表明單身,友人證實她已辦了離婚手續。

周玉蔻在民國103年12月起,透過 新聞媒體訪問、談話性電視節目、其個人臉書、美麗島 電子報及平面媒體撰文等方式,指馬英九有收受頂新集 團新台幣2億元政治獻金;馬英九自訴周玉蔻誹謗。

一審周玉蔻無罪,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4月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台北地檢署今天下午表示,周玉蔻在25日上午親自赴北檢二辦理易科罰金5萬元完畢,北檢未再發傳票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