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文君指住家頂樓違建 蔡銘軒:全力配合查辦

立委候選人馬文君貼文指出,蔡銘軒在草屯大違建。
立委候選人馬文君貼文指出,蔡銘軒在草屯大違建。

▲立委候選人馬文君貼文指出,蔡銘軒在草屯大違建。

南投一區立委候選人馬文君貼文指出,我的對手,這幾天不斷批評我家合法承租,如實付租,如實繳稅的老屋。沒想到,他自己位於草屯的住處,卻是違建。

馬文君說有民眾向我檢舉,這座位於草屯鎮敦和里的房屋,平日是蔡銘軒議員的住家兼服務處,一0九年拿到使用執照,這兩、三年間,屋子竟然「長高」又「長大」了,違法加蓋了四樓,一樓還外推。

除此之外,這棟建築物旁的水利地,由蔡家承租做為付費停車?,但是根據租約,不能轉租、借予,或以任何變相方法提供他人使用。

但是,這樣一個「違建仔」,「違約仔」,卻大言不慚,不斷抹黑,甚至被抓包之後,還敢做不敢當,牽拖南投十幾萬家住透天厝民眾。

一個簡單的道理:違建是你蔡銘軒蓋的,關其他民眾什麼事?民眾若有需要,你身為縣議員,不是路人甲,可以提案修法,不是特權自肥。今天最紅的一句古文,「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用來描述蔡銘軒,剛好而已。

蔡銘軒則針對馬文君立委指控聲明,第一個,針對我的服務處頂樓增建是為了防水隔熱使用,這個跟國內透天頂樓一般民宅設置的目的都是一樣的,我這邊也麻煩建設處盡快來我這邊進行勘查,任何違法的地方,我全力配合,該拆就拆。

針對水利會承租的部份,這塊地坪約七-八十坪,是我向水利會承租的建地,月租一萬七千一百元,當初承租來停車使用,因為附近不好停車,有朋友來詢問,能否停車,所以有兩個位置,我讓他們來停車使用,這裡共有八個位置,我依比例原則,酌收一千八百元清潔管理費,我並不是營利使用,並沒有圖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