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曾提「和平協議」3前提 賴清德:絕不簽和平協議

台北市 / 朱淑君 張政捷 報導

總統賴清德24日出席民防活動,致詞時強調「台灣絕不可能簽署和平協議」,因為那一紙協議是靠不住的,要靠實力確保和平。回溯台灣政壇,過去馬前總統就曾提出兩岸和平協議,要在三前提下進行,也就是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及國會監督,2016年國民黨還曾將和平協議納入黨綱,只不過在隔年就被刪除。學者分析對中共而言,和平協議得在「一中框架」進行,無疑就是要削弱台灣自主能力,並不可信。

中共發射洲際彈道飛彈,儘管強調符合慣例,但對台灣文攻武嚇不斷,我方強化戰備同時,總統賴清德正式宣示,總統賴清德(09.24)說:「我可以跟大家承諾,台灣絕對不會簽和平協議,那一紙協議是靠不住的。」

要靠實力確保和平,「和平協議」並非第一次提及,回溯過去,馬前總統時期就曾討論,前總統馬英九(2011.10.20)說:「如果未來要推動兩岸和平協議,一定會先交付人民的公投。」馬前總統談到兩岸和平協議,三大前提,包含國家需要民意支持,跟國會監督。

2016年時任國民黨主席洪秀柱,還正式將和平協議,納入黨綱當中,時任國民黨主席洪秀柱(2016.09.04)說:「以和平協議,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的可能性,我們要用本黨的和平政綱,對抗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只不過隔年國民黨全代會上,此項內容就被,深化九二共識跟一中各表取代,也就是從脈絡來看,和平協議儘管在台灣政壇,多次被討論,但始終無法推行。

台大政治系教授陳世民說:「(中共和平協議前提)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一中框架,那台灣就變成中國的內政問題,北京真正的目的,弱化台灣自我防衛的意志,那如果以過去歷史經驗教訓,包括1951年的西藏和平協議,包括1984年中英香港的聯合聲明,簽了和平協議,你中共真的會去遵守嗎。」畢竟真實案例放在眼前,所有前車之鑑看來都是示警,所謂和平協議,最終恐怕難保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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