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期間涉詐領交際費 前奈及利亞公使遭訴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前奈及利亞公使楊文昇駐外期間,涉嫌以不實單據報支「館長交際費」483.36美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照貪污等罪起訴楊男。檢察官審酌楊男繳回犯罪所得,請法院減輕其刑。

檢方指出,楊文昇自民國107年7月至109年9月間擔任駐奈及利亞公使,綜理駐奈及利亞台北貿易代表處業務,他涉嫌將自己與配偶、女兒聚餐或供個人日常生活所需的用品或食材消費,報支「館長交際費」,詐領總計483.36美元。

台北地檢署認為,楊文昇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今天將他依法起訴。

檢察官認為,楊男於偵查中自白犯行,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且犯罪所得都在新台幣5萬元以下,犯罪手法、型態,對社會秩序、風氣尚無重大戕害,情節輕微,請法院減輕其刑。

楊文昇在駐外期間,被控與駐處僱員女清潔工在館長職務宿舍內發生性交易,遭監察院彈劾,懲戒法院去年認定楊男紊亂長官部屬秩序,言行失檢,判決休職1年。(編輯:黃世雅)11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