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滑手機 北市開罰破千萬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騎車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將處1000元罰鍰。(本報資料照片)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騎車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將處1000元罰鍰。(本報資料照片)

民眾騎車、開車遇到等紅燈時,都會滑手機看訊息或是地圖,若違規可依法罰1000至3000元罰鍰,而北市今年已取締1萬2131件,裁罰金額逾1231萬元。至於近來興起的穿戴式裝置,也能顯示訊息,甚至有通話功能,警方解釋,智慧型手表戴在手腕非手持式,因此不開罰。

手機已成現代人生活必需品,但民眾開車或騎車滑手機的違規情形劇增,只要駕駛上路時「手持」手機就違規,包括使用手機、電腦或其他類似功能之裝置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的行為,不論接觸時間長短,即使只拿起來瞄一眼都屬違法。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第2項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可處1000元罰鍰,汽車駕駛人則處3000元罰緩。

北市警交通大隊表示,今年1到9月行車使用手機違規案件有1萬2131件,去年同期為1萬3859件,罰單連續2年均高達上萬件,今年裁罰金額逾1231萬元。

另外針對若行車使用智慧型手錶是否將被開罰,交大強調,目前仍以「手持」式影響駕駛安全為開罰依據,因此不開罰。

據統計,北市今年1至9月發生交通事故計7萬2508件,「未注意車前狀況」5347件位居第一,因此交大呼籲,為深化民眾駕車時應專心注意前方路況觀念,交大製作創意宣導影片,提醒用路人應注意車前狀況,以提升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