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違規改裝車 中和警依法取締

(中和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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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交通分隊員警26日18時許,在中和區成功路上,見王姓男子(21歲)騎乘之機車未依規定裝設後視鏡,遂上前攔查,發現該機車多處違規改裝,遂依法告發。

(中和警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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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警分局指出,經中和警分局交通分隊員警檢視該車外觀,該車未依規定裝設後視鏡、未裝設防燙蓋、變更車身顏色等3項違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分別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引擎進氣改裝為直吸式節流閥部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

交通分隊長林煌智。(中和警分局提供)

中和警分局表示,本案分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及第18條舉發,共舉發4項違規,舉發單印製過程,一式三聯,一聯寄送予車主,其餘兩聯為後端處理程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