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離太陽花挨告 馬英九將無罪確定

太陽花學運行政院驅離案,時任總統的馬英九等4人挨告,一審判無罪後,提告的自訴人表明不上訴,全案將無罪確定。圖為當年鎮暴警力以拉人方式驅離群眾。(本報資料照片)
太陽花學運行政院驅離案,時任總統的馬英九等4人挨告,一審判無罪後,提告的自訴人表明不上訴,全案將無罪確定。圖為當年鎮暴警力以拉人方式驅離群眾。(本報資料照片)

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衍生324行政院驅離案,前立委周倪安等37人參與攻占行政院遭驅離受傷,自訴時任總統的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以及警政署長王卓鈞、轄區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等人,涉嫌殺人未遂等罪嫌,一審判4人無罪後,提告的自訴人表明不上訴,全案將無罪確定。

這件纏訟逾6年的刑事自訴案,周等37人控告馬英九等4人涉犯殺人未遂、傷害及妨害自由等罪,台北地院最初認為事證不足,兩度程序駁回,經台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確定後,直到去年8月北院更二審才進入實體審理。

北院更二審認為,馬英九、江宜樺、王卓鈞雖認同警方執法立場,但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是由各區負責的分局長按現場狀況決定,3人沒有直接指揮,也未下令「限時驅離」,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