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籲10/1起貨櫃車行駛國道 請配合動態地磅系統運作過磅
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表示為維護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及降低貨櫃車超載情形,自今(一一三)年十月一日起貨櫃車行經高速公路設有動態地磅系統之地磅站時,如車號未顯示於地磅站前門架上方資訊可變標誌(CMS),則應進地磅站過磅;如CMS有顯示自身車號,方得免進地磅站過磅。未依前述規定進站過磅者視為逃磅,可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
高公局說明,目前國道沿線設有四十四處地磅站,至今已於國1汐止南向、后里北向、員林南向、新營南向、新市南向、岡山北向、國3樹林南向、樹林北向、後龍北向及田寮北向等十處地磅站建置啟用動態地磅系統(持續建置中)。動態地磅系統主要是由車牌辨識系統辨識出貨櫃車車頭車號,再依車號對應交通部公路局提供車籍資料,取得該車核定總連結重量,並將偵測車重與核定總連結重量比對,作為是否超載之參考。
高公局提醒,前述過磅規定開始前三個月為宣導教育期。該局將彙整超載、逃磅等資料函送公路局及貨櫃公會參考納入公司管理及宣導教育。另貨櫃車行經未設動態地磅之地磅站時,暫維持現行配合員警指揮過磅方式。另呼籲貨車駕駛裝載貨物切勿超載,也勿心存僥倖逃磅;行駛高速公路應妥為檢查車況,並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並隨時注意車前狀態,勿超速或疲勞駕駛;尤其行經匝環道時,務必依速限行駛,以維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