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統計:兒少性私密影像拍攝散布 63%是網友所為

高市統計:兒少性私密影像拍攝散布,63%是網友所為。(圖:高雄市社會局提供)
高市統計:兒少性私密影像拍攝散布,63%是網友所為。(圖:高雄市社會局提供)

高雄市社會局統計去(111)年接到通報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案件總共192件,其中79%涉及「拍攝散布兒少性私密影像」,分析顯示又以「網友誘騙拍攝性影像」比例最高。這些流傳到網路上的數位影像難以刪除。(林憲源報導)

高雄市社會局舉出一則實例:「17歲少年暑假透過通訊軟體認識女網友,某天對方主動相約視訊裸體聊天。對異性身體深感好奇的阿霖,在看到鏡頭前的女網友款款褪下衣服的身影,少年不疑有他,也脫下了衣服。誰知卻遭對方側錄,女網友語帶威脅要求少年到超商購買一萬元點數卡給她,否則就要把少年的裸體影片散播出去」。

根據高市社會局的通報資料,去(111)年受理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有效通報案192件中,其中79%涉及拍攝、散布兒少性私密影像。這類型的案件以遭網友拍攝、散布佔最多佔63%,其次為同學朋友佔22.9%、男女朋友佔11.5%。常見案例除了像少年被網友誘騙拍攝性影像外,還有些是在男女朋友強力要求下,拍攝自己的裸照給對方當作愛的證明,進而被流傳到網路上,而這些數位影像難以永遠刪除。

根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引誘使兒童或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例如上色情網站下載兒少的性影像,並儲存在自己電腦裡;以及付費觀看兒童或少年做性交或猥褻的行為,例如每月付費加入色情網站的會員,觀看兒少直播視訊裸聊,也都是違法的,會被判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高市社會局表示,預防此類案件發生,家長需要多注意孩子使用3C產品的情形,教導孩子提高警覺及學習自我保護,「不持有、不拍攝、不上傳性影像」,不隨意拍攝性影像並傳給他人,也不隨意索取或轉發網路上他人的私密照,同時提醒孩子面對他人索取私密照片時,應即時向家長和學校老師求助。若兒少私密照不幸遭到外流,應截圖蒐證、保留證據,並立即至派出所報案,讓相關單位儘速依刑事案件程序偵查犯罪,協助阻止影像不斷被轉傳;同時,社會局將啟動保護服務,視被害兒少需求提供適當的服務,如請社工陪同至警局作筆錄、陪同開庭或提供親職教育等協助及福利服務。

社會局長謝琍琍呼籲,唯有提醒及教導兒少從不拍攝及轉發私密照開始做起,才能有效預防兒少性剝削。相關網路防護守則、網路安全宣導及申訴方式,歡迎民眾逕上「性影像處理中心」官網https://tw-ncii.win.org.tw/,或撥打私ME熱線022576-2016查詢相關內容。

◆《中廣新聞》提醒您 ◎遭受性侵害、性騷擾,撥打110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