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再吞敗!遭翁達瑞控誣告判刑10月
在立委任內因助理費案一審被台北地院依貪污罪名判處7年4個月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前年控告旅美教授翁達瑞加重誹謗,檢方不起訴確定後,翁達瑞認為高虹安前年8月曾返回辛大修改增補論文,隔月卻告他誹謗,有誣告犯意,自訴反控高虹安涉誣告罪,高虹安不認罪堅稱提告時有所本,沒有誣告犯意。台北地院審理終結,判高虹安10月徒刑,高虹安今天(21日)透過友人發佈聲明稱深感遺憾,將提出上訴。
高虹安委託朋友發佈的聲明內容指出,「本人當年提告翁達瑞(本名陳時奮)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110年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其「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本人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對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高虹安稱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
據了解,高虹安才因立委任內助理費案,被台北地院依貪污罪名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個月徒刑,目前也在停職當中。如今高虹安再被依誣告罪判刑10個月,令新竹市政壇相當意外!法界人士指出,誣告罪最重可判7年以下徒刑,高虹安只有在二審尋求翻盤機會。至於高虹安在7月26日貪污案遭判刑後,就沒有出現在公開場合。(彭清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