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助理費案遭起訴 週三宣判「這情況」將停職

高虹安立院助理費案24日宣判,判決結果政壇極度關注。(圖:市府提供)
高虹安立院助理費案24日宣判,判決結果政壇極度關注。(圖:市府提供)

新竹市長高虹安立委任內助理費案,台北地院週三(24日)一審宣判,目前傳言不斷,包括辭職、投入補選或交棒給特定人士,高虹安重申都是謠傳不予回應!據了解,週三宣判如果高虹安無罪或涉嫌偽造文書,不會影響市長職務。若判貪污罪則將停職,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職務。

高虹安立委助理案一審宣判將決定停職與否,若辭職還將補選。(圖:市府提供)
高虹安立委助理案一審宣判將決定停職與否,若辭職還將補選。(圖:市府提供)

台北地檢署去年8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高虹安及前助理黃惠玟等4人,檢方起訴書中也載明高虹安總計詐得46萬30元。全案在台北地院審理庭訊時,黃惠玟等3名助理都認罪,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郁文、高虹安則否認犯罪。

本週三(24日)上午全案一審將宣判,高虹安強調,對辭職、投入補選或交棒給特定人士等傳聞,都是謠傳不予回應,目前還是按既定行程專注市政工作。

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法學教授林志潔表示,依法如果地方縣市首長因貪污一審被判有罪將停職,將由副市長或副縣長代理,二審無罪則復職。地方縣市首長如果辭職,將由中央派人代理縣市長職務,並在三個月內補選,辭職者不得投入該次補選。

法界人士指出,如果高虹安一審被判無罪或是偽造文書罪,將不會停職並繼續市長職務。不過全案還將進入二、三審。上週新竹縣長楊文科遭新竹地檢署依圖利罪嫌起訴,由於楊文科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因此要到二審判有罪才停職,和高虹安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的罪名並不相同。(彭清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