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車輛故障 車主自行下車推車將影響自身安全

112年9月10日國1南向銅鑼路段故障車車主拒絕已到場的特約拖救車,且下車推車影響自身安全。(圖:高公局提供)
112年9月10日國1南向銅鑼路段故障車車主拒絕已到場的特約拖救車,且下車推車影響自身安全。(圖:高公局提供)

▲112年9月10日國1南向銅鑼路段故障車車主拒絕已到場的特約拖救車,且下車推車影響自身安全。(圖:高公局提供)

高公局統計,近年來國道拖救件數約每年25000件。高公局表示,高速公路車速快,故障車輛即便停放路肩仍有相當安全風險,用路人於高速公路如車輛發生狀況,應立即撥打1968或緊急電話向該局交控中心請求派遣拖救車,儘速將車輛拖離高速公路。

高公局指出,112年9月10日約下午3時多,於國1南向銅鑼路段發生1部休旅車故障暫停路肩,車主堅持等待保險公司指派拖救車,拒絕已到場的高公局特約拖救車,且車上三人下車推車,不僅影響自身安全,也對國道行車安全造成隱憂。

對此高公局呼籲,車輛因故無法繼續行駛時,應先啟亮危險警告燈,儘可能將車輛逐漸滑離車道停在外路肩上,並在車輛後方50至100公尺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車上人員建議全部下車至車輛下游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面向車道」以隨時警戒後方來車,同時儘速撥打1968免付費專線電話或路旁之緊急電話,向交控中心請求救援服務,切勿於高速公路上自行推車,以維自身安全。

高公局交控中心接獲用路人拖救需求後,會利用派遣系統就近媒合拖救車,並將資訊派發簡訊予用路人,以利其查詢拖救業者名稱、拖救車號及拖救費率等資訊。另,拖救服務人員提供國道制式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也會清楚說明拖救費用計算方式,拖救服務結束後,用路人如對拖救費用有所疑慮,可透過三聯單上所載明的轄區養護工程分局申訴電話,或該局1968免費客服專線反映申訴。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開車出門前應妥為檢查車輛狀態,例如六燈(儀表板燈、煞車燈、方向燈、頭燈、霧燈、倒車燈)、五油(燃油、機油、煞車油、變速箱油、動力方向盤油)、三水(雨刷水、水箱水、電瓶水)及輪胎狀況,以免車輛於高速公路故障,除耽誤行程,也會影響國道行車安全與交通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