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列車遺留3百萬 陳明文獲不起訴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去年在高鐵列車上遺留300萬元事件,被控涉違反洗錢防制法,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經過半年調查後,今天(1日)偵終結,檢察官指出,被告答辯仍有多處疑問,但特定犯罪嫌疑不足,因此作出不起訴處分。(龐清廉報導)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去年九月搭乘高鐵由嘉義到台北,卻在高鐵列車上遺落了一只裝有三百萬元現金的行李箱,被許多人質疑是否涉及洗錢等不法,衍生軒然大波,嘉義地檢署於是主動展開調查。

嘉義地檢署指出,被告陳明文夫妻說這筆錢是向他的胞姊借貸,要給兒子創業所用,但全案疑點頗多,包括陳明文個人資產遠不止300萬元,但竟還要向別人借錢供兒子創業;而且陳明文與兒子均有金融帳戶,卻捨棄一般人會用的轉帳或匯款方式,冒著風險攜帶大筆現金交付,這都不符合常理。

檢方歷經半年調查,訊問相關證人、勘驗監視錄影及調閱相關金融機關帳戶,經分析比對後,認為雖然存有多處疑問,但針對洗錢防制法特定犯罪嫌疑不足,如現金分筆提領,每筆都不超過50萬元,難以構成「規避」大額通貨交易申報事實,且300萬遺失時,是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前,因此無法認定隱匿財產,故全案應為不起訴處分。

得知獲檢方不起訴,立委陳明文也回應表示,政治人物本該接受嚴格檢驗,自己單純疏失讓社會大眾誤會及疑慮,甚至選舉過程中被借題發揮甚至惡意抹黑波及其他無辜家人,但他還是那個最希望真相可以大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