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持刀男辯稱「沒有故意逃走」道歉了! 2萬9000元交保北檢不抗告

高鐵持刀男辯稱帶刀防身,事發後沒有故意逃走,也沒有想影響高鐵。(圖:高鐵官網)
高鐵持刀男辯稱帶刀防身,事發後沒有故意逃走,也沒有想影響高鐵。(圖:高鐵官網)

日前一名陳姓男子在高鐵車廂毆打女乘客並持刀刺餐桌,17日遭拘提到案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昨向法院聲請羈押,台北地院裁定新台幣2萬9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北檢今(19日)表示,檢察官不抗告,將儘速偵辦。而陳男到案後辯稱帶刀防身,事發後沒有故意逃走,也沒有想影響高鐵,對於自己造成大眾恐慌,他很抱歉。

被害女乘客16日上午於高鐵苗栗站搭乘814次列車,進入車廂時發現陳男盤坐在車廂出入口,2人起口角女乘客則自行跨越;但當列車駛至板橋站停靠後,陳男因覺得「被跨過會衰」不滿又找上女乘客理論,並揮拳攻擊女子,造成對方右臉紅腫,隨後他從背包拿出30公分長刀刺向餐桌,引起其他乘客恐慌。

陳男在高鐵列車抵達台北站後下車逃逸,途中更變裝製造斷點,警方最終在17日於南投將他拘提到案,並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男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傷害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滅證之虞等羈押事由,向法院聲請羈押。

北院審理後指出,本案已有被害人供述、證人供述、監視器畫面截圖、扣案刀械等證據,本案被告無滅證、出境出海等長期逃避本案犯行的舉止,裁定無羈押必要,以2萬9000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北檢今表示,檢察官不抗告,將儘速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