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冰店害百人食物中毒 業者停業賠百萬元和解獲緩起訴

高雄一家冰店7月發生食品中毒事件,共100名民眾食用後因此就醫。黃姓業者遭移送後賠償百萬元和解,但店也收掉。雄檢審酌黃女無前科,依食安法處分緩起訴一年,但須寫悔過書。

高雄市1家冰店7月發生沙門氏桿菌食品中毒事件,招牌日前已全數拆除,並放有出租牌。 (中央社資料照)
高雄市1家冰店7月發生沙門氏桿菌食品中毒事件,招牌日前已全數拆除,並放有出租牌。 (中央社資料照)

檢方偵查時,黃姓業者坦承冰品處理不周,導致食物中毒,但事後已賠償上百萬與中毒客人達成和解,且店面也做不下去停業。檢察官審酌黃女無前科,與顧客達成和解,犯後態度良好,據此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分緩起訴一年,但須寫悔過書。

緩起訴書指出,高雄市一家冰店在今年7月爆出食物中毒,民眾黃小姐在7月於網路論壇PTT發文表示,自己到冰店買了多碗八寶冰,回家後全家人一起吃,但半夜起家人陸續出現腹瀉、嘔吐、發燒等症狀。此文發出後,陸續有民眾都表示吃了此家冰品後,也出現身體不適。

市府衛生局派員前往採檢出沙門氏桿菌、仙人掌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並勒令停業,併處新台幣36萬元罰鍰,相關事證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