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拆違建未向違規民眾收費 民代籲市府訂定標準

高雄市中華橫路與中原路交界這處違建,拆除大隊在進行拆除,因為無須出動重機具,所以不會使用到年度拆除預算,但是若要出動大型機具就得動用預算,而高雄1年拆除經費僅300多萬元,目前又沒有向民眾收費的相關規定,也讓民代質疑會將造成財政負擔。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認為,「使用者付費是一個社會上的共識,所以違建的拆除又影響到公共安全,我實在想不到有什麼由公費來出的這個道理?」

民眾則認為,「跟民眾收費我覺得合理呀!如果說他自己蓋違建,因為那邊本來就不能蓋東西了。」

遭拆除違建民宅主人表示,「他們也有他們的壓力,那民眾如果說不願意,公部門的來拆,好呀,那你覺得你會破壞我東西,那你就要自行自費來。」

高雄目前登記未拆違建超過11萬件,依現有人力來計算1年拆4000件,全部拆完恐怕要30年,這也讓民代質疑效能不足。市府回應,目前結案的違建有超過8成以上是由民眾自行拆除,預算還算能夠因應。

高市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副大隊長陳碩甫說明,「違建民眾都是自拆的,那自拆的比例大約有8成至8成5以上,那剩餘的部份就會由我們這邊來拆除。當然我們有自己的拆除人力大約是40位,那如果是人力沒辦法克服的,才會動用到這個300多萬的拆除預算。」

市府回應,有公安疑慮違建會優先排拆,但每件狀況不同,無法估算一次所需費用,能有更多預算當然能做更多事;至於收費問題,還是得等自治條例草案通過才有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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