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議員落選人遭控開20桌賄選 一審判無罪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1日電)高雄鄭姓市議員落選人涉在競選期間,於茄萣席開20桌宴請逾17名選民,每桌約4500元,橋檢依行賄罪將鄭男起訴。但橋頭地院認為邀約理由與造勢無關,依罪證不足判無罪。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時,鄭男辯稱是幫白姓兄弟會成員代訂茄萣餐廳,剛好高雄市政顧問團也要辦聚會,才想說可以聯合舉辦餐敘,原本還有主動邀約當時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柯志恩出席餐敘,但對方競選團隊認為餐敘可能被誤認賄選,便建議以問政說明會名義舉辦。

鄭男辯稱,之後又邀約鄭氏宗親會及海南同鄉會理事長參與,加上大家聽到柯志恩會出席餐敘消息後,國民黨黃國山黨部、高雄市58行動小組、國民黨湖內區主委、海南同鄉會、高雄市體操協會等人員主動表示想參與,所以最後訂位桌數增加到20桌。但在問政說明會只有逐桌向與會人員互相打招呼、認識,沒有穿競選背心、呼喊當選口號、發放競選文宣等。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發現鄭男等人並未以參選市議員造勢活動為由邀約餐敘,且沒證據顯示邀約的賓客都是具有選區投票權的人,據此依罪證不足判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男等人被控利用其兄弟會聚會機會,民國111年8月26日在高雄茄萣區一間海鮮燒烤餐廳訂位20桌,並以召開問政說明會名目宴請選民,初判至少17名選民到場,另也席開19桌宴請助選團隊、兄弟會成員等,每桌約新台幣4500元。且鄭男除指揮引導在會場放置姓名桌牌、掛設選舉競選布條及發放文宣,席間還由助選團隊帶領選民呼喊「當選」口號。

橋頭地檢署偵結後,將鄭男、萬姓競選總幹事、白姓兄弟會成員等3人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起訴。(編輯:謝雅竹)113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