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寮電廠延役 張啟楷:雲林縣府未持燃煤許可證 為何可簽違法合約?

台塑石化麥寮燃煤電廠「麥寮一號機」本應在上(5)月底除役,但因該發電機組發電量未達原合約標準,台電擬准台塑麥寮電廠1號機組延役到2025年,引發當地與環保團體不滿抗議。對此,民眾黨立委張啟楷今(28)日質疑,麥寮電廠為全台第二大污染源,更違背減碳的國策方向,且雲林縣政府未持有「燃煤許可證」,為何可以簽訂一個「違法」的合約?

張啟楷指出,台電當初簽訂的約在今(2024)年5月31日已到期,為何可以繼續延役?如何延續契約、訂定的合約內容應公開,且麥寮燃煤電廠已經燒了25年的煤炭,與政府減碳的國策相違背,全台最大污染源為台中火力發電廠,而排名第二就是麥寮電廠,且污染影響的不僅是雲林人,更擴及嘉義、台南、彰化、台中等地區。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重點在於雖然合約期限已到,但因為配合當地政府生煤減碳的要求而降低發電量,導致發電量不足,才有這樣的協調,至於經濟部、台電有跟發電廠協調如何進行,未來會選擇一個最好的方式。經濟部次長陳正祺補充,當初簽約時要滿足2條件,一個是發電量、另一個則是期間,現在已跟台塑協商,到明(2025)年年底即使發電量未達合約簽訂的標準,也將不再續約。

「你看到的是企業,我看到的是人民。」張啟楷直言,已經忍受了25年與國策相悖的麥寮發電廠,且也會傷害人民健康,經濟部一直說台灣的電量夠用,那為何不能停麥寮電廠不能除役?為何要繼續傷害人民?「要麥寮繼續燒電才夠嗎?這叫用肺發電。」

卓榮泰回應「這樣講不好」,在整個發電系統中,原來電廠的發電量都算在供需當中,台電是這樣在評估電量的。陳正祺也說,依台電和經濟部的立場,要尊重當時簽訂的合約,合約並未明確要以期限或是發電量為主。

對此,張啟楷進一步爆料,據台電提供的資料,合約中並未提到保證要發多少電量,更嚴重的是人民的健康,我們尊重專業,把合約拿出來攤給大家看,若雲林縣政府未持有「燃煤許可證」,為何可以簽訂一個「違法」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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