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士修哽咽「被打壓 因擋人財路嗎」

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這是個不斷被點名、針對性放話打壓的公投」、「擋在幾兆利益之前,可能有生命危險。」結束絕食抗議的「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26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出庭後,激動哽咽說,為何要遭受這樣的打壓,中選會拒絕補件,「因為我們擋人財路嗎」。

黃士修等人9月6日遞交第二階段連署書,中選會點收31萬4135份,黃13日補送2萬多份連署書,中選會卻拒收,他認為《公投法》第13條未明定連署書最後交件期限,但中選會以「時限行政」為由,不接受2次補件,中選會不遵守法治,向北高行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希望法院裁決。行政法院昨開庭,黃與仍在絕食抗議的新黨青年軍侯漢廷出庭,侯因身體虛弱,庭後被緊急送醫。

庭訊中,雙方對《公投法》第13條各自解讀。黃的委任律師葉慶元說,第13條規定審核結果不足可通知補件,沒說不能補件,法律也沒授權中選會不收件,本案確有急迫性,且致生重大損害之虞;中選會拒收補件恐讓連署人數不足,無法年底綁大選;沒綁大選等同死刑,需要500萬人投贊成票,等於總統票數。

中選會代表強調,已收件的連署案件,就必須進行下一階段的查對作業;已點收完畢,無權再點收,且審查提案「以通過為原則,不通過為例外」,若戶政機關查對後發現人數不足,會通知補件。「考試不及格就補考,怎麼能回過頭說要重寫考卷?」依公投法13條,提案人沒有主動補件權利,怕趕不上綁大選,當初就要處理好,庭訊15分鐘結束。

葉慶元庭後說,中選會的目的是杜絕人民行政救濟手段,這是完全藐視法治的行為;中選會先前發布「查核作業要點」給戶政事務所,顯然是違法限制人民公民投票權的行為,呼籲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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