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暐瀚母遭酒駕奪命 鄭麗文揭5案怒轟:是刑罰太輕?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攝影/邱子軒)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攝影/邱子軒)

媒體人黃暐瀚的母親5日凌晨被方姓美髮師酒駕撞死,引起各界討論酒駕罰則。國民黨立委鄭麗文昨(6日)在臉書提到過去發生的五件酒駕案件,像是「葉少爺」葉冠亨害死3條人命案、酒店女醉駕撞死烘焙師等,她怒批,台灣社會難道已經荒唐到這種地步了嗎?政府是不是該更嚴肅的重視?是刑罰太輕?還是人民普遍對酒駕、毒駕的嚴重性沒有足夠認知?

鄭麗文在臉書提到,黃暐瀚母親遭方姓酒駕男子高速撞上身亡的事故,肇事者其實在24小時前就已酒駕闖紅燈,遭警方以公共危險罪送辦並扣車,隔天再度酒駕,更惡劣的是,在肇事後還先去買酒喝,企圖湮滅證據、規避刑責、誤導警方辦案 (在調查後確認方男在肇事前就已飲酒,且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很難想像這到底是多麼惡劣、僥倖的心態。

鄭麗文提到過去幾個重大酒駕車禍案,像是:

一、2012年「葉少爺」奪走三條人命,2016年假釋出獄。

二、2013年台大女醫師徒步返家時遭酒醉男子闖紅燈撞上,肇事者最後減刑4年6月。

三、2016年高雄吳少爺酒駕釀1死2傷慘劇,二審改判2年徒刑,緩刑5年。

四、2017年台中陳姓烘焙師被一名為酒駕、毒駕累犯的酒店女子撞上喪命,該女遭判刑9年6月定讞。

五、2019年台中酒駕累犯陳姓男子,三度酒駕逆向撞死兩條人命,一審判7年有期徒刑。

經檢視歷來酒駕案件,鄭麗文直言,犯案者大多是酒駕、毒駕的「累犯」,其車速都是超過速限好幾倍的在路上飆,沒出事就繼續僥倖的喝酒、吸毒駕車;如果被警察抓到,罰個錢,隔天還是可以跟沒事一樣繼續喝酒、吸毒駕車;就算今天真的撞死人了,趕快去買酒喝、湮滅證據,這樣最多也就是關個幾年。

鄭麗文質疑,台灣社會難道已經荒唐到這種地步了嗎?政府是不是該更嚴肅的重視,並全面檢討已經提高了酒駕、毒駕刑罰,為何致命事故仍然持續發生?是刑罰太輕?還是人民普遍對酒駕、毒駕的嚴重性沒有足夠認知?要怎麼做才能完全杜絕酒駕、毒駕行為?她認為,「除了政府需要全面檢討,更重要的是,人民也應更嚴肅的看待酒駕、毒駕的嚴重性及可能造成的災難性後果,不要再讓更多無辜性命白白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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