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國安法案新進展 法官裁定檢方提告未超出時限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三間公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罪名本週一(12/18)開審。承審法官今日裁定,檢方指控並未如辯方律師所說超出時效,因此本案可展開審理。

黎智英與《蘋果日報》被香港檢方起訴的3項國安法罪名中,包括「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黎智英律師質疑,檢方起訴此罪名時已超過法條規定的6個月時校。

承審三位國安法院法官今日對此做出裁決,認為被告被指控的犯罪行為自2021年6月24日起,而檢警於2021年12月14日向法院提出告發時,代表相關控訴行為已經展開,並未超出6個月時效。因此法院對此控罪仍有權審理。

根據香港媒體報導,黎智英今日川著深藍色西裝出庭,並向旁聽席稍微舉起左手打招呼後便坐下。法官裁定控方沒有超過檢控時限時,黎智英的表現平靜。

法院同時宣布,本案明年1月2日再開庭,到時控方會進行開案陳詞。

黎智英被控罪名共4項,包括1項「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2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1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其中黎智英與《蘋果》三公司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現年76歲的黎智英於2020年8月被捕,迄今已遭關押超過1千天。他在被關押期間因參與2020年六四維園燭光晚會遭控「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判刑13個月;又因香港《蘋果日報》涉嫌違反租約遭控詐欺罪成立,重判5年9個月,現有刑期已逾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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